到2020年 推动义务教育在基本均衡基础上迈向优质发展
保障教学点基本办学需求被放在首位。《意见》要求,制定教学点办学条件、教师配备等基本标准,明确教学点基本要求。按标准配置教学点教室、课桌椅、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运动场地和音体美器材,满足教学基本需求。配备安全饮水实施、伙房设备,配置卫生厕所。实现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有条件的地方接入宽带网络。
今后,困扰寄宿学生的“大通铺”现象将消除。《意见》提出,加快改扩建、新建学生宿舍、食堂,实现寄宿学生“一人一床位”,满足室内就餐需求。改善浴室条件,除特别干旱地区外,寄宿制学校应设置淋浴设施。
基本消除大班额也有了明确的时间表。《意见》提出,科学制定和调整城镇学校特别是县城学校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在新增人口较多的地区优先建设学校。采取学区化管理、扩大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等措施,有序分流学生。扩大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制定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到2018年基本消除县城和乡(镇)学校超大班额现象,2020年基本消除大班额现象。”
《意见》提出优先保障乡镇高中。到2020年,乡镇高中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办学标准。推动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化,选派优秀校长、教师优先到乡镇高中任职任教。鼓励优质高中与乡镇高中通过建立联盟、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等方式,在课程建设、教学资源、教师培训、管理方式等方面实现共享,整体提升乡镇高中办学水平。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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