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2015四川政法大事:把执法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

  • 2016年01月06日 14时40分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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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维护公平正义,是普通老百姓对政法工作最基本、最质朴的要求。

      2015年初召开的省委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全省政法机关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深化司法公开,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回顾过去一年,公开裁判文书、实施立案登记制、实现民警评价打分系统……从司法公开到执法司法规范化,再推及完善执法司法监督机制,2015年,四川政法机关做了诸多尝试和努力。这些尝试和努力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样变化?华西都市报今日继续关注

      “2015四川政法大事”

      司法公开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司法公开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2015年,全省政法机关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杜绝暗箱操作,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裁判文书公开 视频、图文公开庭审全省达2896件次

      去年1—11月全省法院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文书25万余份,其中民事文书占了大半,刑事文书占了近20%。全省法院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裁判文书共17万余份,其中,民事占60.37%,刑事占20.43%。

      目前,全省22个中院和181个基层法院能够通过政务网、司法公开网等网络渠道公布审判流程信息,22个中院和177个基层法院能够通过触摸屏等自助查询终端及现场人工咨询的形式公开审判流程信息。

      在院长公开电话的基础上,开通“12368”诉讼服务专线。全省多数法院都开通了12368,社会公众通过热线查询咨询共1.4万次,有效接通率93%。科技法庭建设方面,全省共建成575个科技法庭,在建144个,待建603个。庭审公开方面,全省15个中院和186个基层法院采用视频、图文等形式公开庭审2896件次。

      “法院更加注重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以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监督司法、保障知情权等为目标,尽可能通过网络渠道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省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全省法院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已全面建成,实现通过系统自动生成查询密码、通过受理通知书将查询密码告知当事人、通过短信服务平台将执行案件信息发送到当事人手机等功能,并实现通过内网办案系统向执行公开网摆渡相关案件信息。检务公开

      省级检察院重要案件四川信息公开量排第一

      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依托全省三级检察院门户网站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推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平台、法律文书公开平台、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平台、网上举报申诉及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投诉平台四大平台深度应用。

      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累计有效点击量130万余次,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2万余件、重要案件信息4000余件,公开法律文书3万余件。其中重要案件信息公开量在全国省级检察院中排名第一,发布数量占同期办结案件比例在全国排名第二。

      为不断拓展检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2015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还通过开展观摩庭审、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庭审现场、检察机关,让检察工作进一步公开、透明。

      公布权力清单 监督不规范执法 民警有权但不可“任性”

      2015年7月,我省公安机关行政权力清单面向社会详细公布,省本级仅保留行政权力事项151项、市级公安机关行政权力1106项、县级公安机关行政权力1102项。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权力一律予以取消;对直接面向基层、由基层公安机关实施更方便有效的公安行政权力事项,原则上下放基层实施。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一直以来,部分自由裁量权条款规定模糊,导致部分行政处罚幅度差别较大,民警自由裁量权过大”。

      清单公布后,民警如何对照执行?如果越权执法,第三方机构又该如何监督?公安机关办案的警务综合平台与省政府“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进行了对接。民警的每个环节都将受到省监察厅工作人员的监督,一旦有不规范执法或越权执法的行为出现,平台将自动报警。

      为防止违规用权,平台还根据行政权力运行特点设置了7类风险点,将自动检测“民警的执法主体资格、办结时限、证据、签名”等,一旦程序违规,就会自动报警。

      申请执行人权力清单制度已正式施行

      当事人胜了诉,本是一件高兴事,但法院始终执行不了,这势必影响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多年来,法院的“执行难”问题始终存在。

      去年,四川省法院根据相关规定,归纳、梳理出关系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实现和权利救济的15项重要权利。目前,“申请执行人权力清单”制度已正式施行。

      15项权利包括申请回避权、知情权、监督权、执行异议、复议权等重要权利。将申请执行人的权利进行了列举,可以让申请人在申请立案时就明白自己所享有的权利,以便在执行过程中更好地行使权利,运用法律武器,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中,申请执行权、恢复执行权、再次申请执行权是关系案件能否进入或再次进入执行程序的关键。案件如因“先执后立”“不执不立”,甚至“该立不立”而进入不了执行程序,就会极大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部分案件因不具备执行条件,达成和解协议等原因中止或结案,后来具备了执行条件,或者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等,如不能及时恢复执行,也会损害当事人的权益。列举的这3项权利,其目的就是要确保符合条件的案件能全部进入执行程序。

      深化狱务公开公示 刑罚执行信息电脑手机可查询

      “黄某,抢劫罪,刑期10年,2012年4月17日入监,2014年9月30日减刑11个月,刑满日期2020年1月21日……”这是近日眉州监狱狱务公开网公布的眉州监狱2015年第六批次提请减刑服刑人员公示名单中的一条信息。记者了解到,眉州监狱狱务公开网公示刑罚执行情况,服刑人员改造表现如何、是否获得减刑奖励等这些以前需要服刑人员家属到监狱才能了解到的内容,今后通过电脑、手机,在家里就能查询了。

      2015年,在巩固传统方式方法落实狱务公开的基础上,全省监狱系统强化标准化与信息化的高度融合,逐步建立以省局门户网站、监狱门户网站和各监狱局域网系统为依托的平台与载体。推行服刑人员“减假暂”门户网站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狱办理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流程等信息可实现狱内电子显示屏公开;服刑人员个人日常改造情况及刑事奖励可通过自助查询终端随时查询。

      开展公正执法公开承诺,面向社会聘请执法监督员,探索推行减刑假释远程视频庭审,邀请服刑人员亲属、群众旁听监狱减刑假释听证会,全省监狱狱务公开持续深化。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公开、执法业务网上办理、执法监督网上留痕。在中央政法委“减假暂”专项清理检查中,我省监狱近年办理减假暂案件9万余件,无一起违法违纪现象。

      执法司法规范化

      规范司法行为是保障司法公正的基础工程。2015年,全省政法机关强化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真正把执法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

      执法全程记录 公安执法场所升级改造 同步录音录像

      四川省公安厅于2015年启动执法场所升级改造,对执法场所录音录像设备进行升级,要求执法场所配备的录音录像设备应当满足对讯问、询问视听证据固定画质的要求。

      讯问、询问室内的音、视频源同步压缩,利用内置刻录机芯同步直录讯问、询问过程中的视频图像和音频信息并对光盘进行数字加密及防剪辑固定,能够按时间或者按段检索、回放、快进、快退、暂停、单帧回放。

      各级公安机关在重大警情处置,重大案件现场勘查、搜查,提取、扣押、收缴重要涉案款物,抓捕、押解、辨认,重大交通、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理,重大交通、火灾事故的现场处置和应急救援等现场执法活动和办理重大行政、刑事案件中全程录音录像。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场所升级改造分三年完成,2015年已完成25%,2016年将完成45%,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

      诉讼制度改革庭审实质化 成都敲响全国“第一槌”

      2015年3月30日,成都温江区法院开庭审理余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公诉方指控他涉嫌先后4次参与贩卖毒品,但余某仅认下其中两起,称警方曾对他疲劳审讯,并要求办案民警作为证人出庭。办案民警站上证人席,高声宣读完证人承诺书后,轮番接受公诉人和辩方律师的询问。这个以往可能只要1个小时庭审时间的案件,历时整整3个小时。

      自此,成都法院全国率先试点的“刑事审判庭审实质化”改革,在成都高新区法院、温江法院、大邑法院3个法院展开。今后,办案民警除了侦查人员的身份,将会越来越多的作为证人出现在庭审证人席上。

      在这场庭审的背后,是四川省各级法院拉开的庭审实质化改革序幕。成都中院在全国率先试水“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据成都中院院长郭彦介绍,切实落实庭审实质化,通过实现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确保庭审在保护诉权、查明事实、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四川省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在全国范围受到广泛关注和积极评价。2015年10月,一场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研讨会在我省召开,总结推广改革试点经验。

      立案登记制“有案必立” 登记立案率达100%

      2015年4月2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制定出台《关于登记立案流程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针对登记立案的范围、立案程序及违法滥诉的制裁都进行了明确规定,《意见》明确于5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5月1日起,四川省法院将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度。《规定》明确,当事人向一审法院提起的民事、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等案件,只要符合条件,法院一律不得拒绝立案。

      “依法保障诉权,是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宗旨。”早在立案登记制实施之前,省高院遵循“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指导思想,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操作流程和配套制度,依法保障和维护当事人正当诉权。2015年5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立案登记制的实施,让全省法院面临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的挑战,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全省法院登记立案工作有序推进,运行良好。截至2015年11月30日,全省法院接收诉状共330574件,立案328031件,与2014年同比上升18.51%。登记立案效率高,法定期限内登记立案率达100%。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 全省司法行为整治 102名干警被处理

      2014年12月以来,按照最高检部署,全省检察机关统一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分动员部署、对照检察、整改落实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推进。重点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和环节,突出整治司法不规范问题。

      专项活动中,四川省检察机关采取自己查、社会评等形式,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案件全面摸排,梳理出共性问题9项45个。

      2015年,四川省检察院向省内1032个律师事务所,省法院、22个中院,全省公安系统21个市级公安局、183个县级公安局、168个看守所以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31个监狱发放问卷书面征求意见,汇总意见建议34大项290小项。此外,省检察院查办最高检督办案件8件,查处律师反映案件5件,责令市州检察院查办6件,处理违法违纪违规检察干警102人,分三批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典型案件22件。

      完善执法司法监督机制

      2015年,全省政法部门以对司法人员行为的监督为重点,从“外”与“内”两个方向为司法活动构建了“防火墙”,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评价民警服务 市民可窗口打分

      “在窗口办事后,就可以现场在窗口按键对民警打分……”自2015年10月以来,很多办事群众惊喜地发现,公安机关的服务窗口新增设了质量评价器,可通过“满意”“一般满意”“不满意”三大选项进行现场评分。

      据悉,四川省各级公安机关在车管所、出入境接待大厅、派出所户政窗口等办证服务窗口以及监管场所服务群众窗口都安装启用了窗口服务质量评价器。各项评价数据将传输至四川公安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实时监控。

      目前,全省21个市(州)公安局在服务群众窗口共新安装评价器4319个。截至2015年12月16日,省公安厅共接收窗口评价数据179万余条。

      律师从业监督 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目前,四川省共有执业律师15416人,居全国第八、西部第一。律师事务所1107家,居全国第七、西部第一。多年来,律师界一直反映执业受阻,尤其是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被称为律师执业的“三难”。

      2015年9月,《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出炉。《规定》详细明确律师执业各个环节的权利,强调司法机关不得阻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不得侵害律师合法权利,要求确保律师在48小时内见到嫌疑人、被告人,在会见的同时,不得录音、监听和安排司法人员在场。

      对于在侦查期间要求会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押的嫌疑人,侦查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审查,不得随意解释和扩大该三类案件的范围,限制律师会见。

      针对阅卷难问题,《规定》要求,辩护律师提出阅卷要求的,应当时安排辩护律师阅卷,无法当时安排的,应当向辩护律师说明并安排其在三个工作日以内阅卷,不得限制辩护律师阅卷的次数和时间。(记者 杨雪 李智 毛玉婷)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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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四川政法大事:把执法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

  • 2016年01月06日 14时40分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   维护公平正义,是普通老百姓对政法工作最基本、最质朴的要求。

      2015年初召开的省委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全省政法机关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深化司法公开,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回顾过去一年,公开裁判文书、实施立案登记制、实现民警评价打分系统……从司法公开到执法司法规范化,再推及完善执法司法监督机制,2015年,四川政法机关做了诸多尝试和努力。这些尝试和努力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样变化?华西都市报今日继续关注

      “2015四川政法大事”

      司法公开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司法公开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2015年,全省政法机关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杜绝暗箱操作,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裁判文书公开 视频、图文公开庭审全省达2896件次

      去年1—11月全省法院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文书25万余份,其中民事文书占了大半,刑事文书占了近20%。全省法院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裁判文书共17万余份,其中,民事占60.37%,刑事占20.43%。

      目前,全省22个中院和181个基层法院能够通过政务网、司法公开网等网络渠道公布审判流程信息,22个中院和177个基层法院能够通过触摸屏等自助查询终端及现场人工咨询的形式公开审判流程信息。

      在院长公开电话的基础上,开通“12368”诉讼服务专线。全省多数法院都开通了12368,社会公众通过热线查询咨询共1.4万次,有效接通率93%。科技法庭建设方面,全省共建成575个科技法庭,在建144个,待建603个。庭审公开方面,全省15个中院和186个基层法院采用视频、图文等形式公开庭审2896件次。

      “法院更加注重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以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监督司法、保障知情权等为目标,尽可能通过网络渠道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省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全省法院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已全面建成,实现通过系统自动生成查询密码、通过受理通知书将查询密码告知当事人、通过短信服务平台将执行案件信息发送到当事人手机等功能,并实现通过内网办案系统向执行公开网摆渡相关案件信息。检务公开

      省级检察院重要案件四川信息公开量排第一

      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依托全省三级检察院门户网站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推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平台、法律文书公开平台、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平台、网上举报申诉及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投诉平台四大平台深度应用。

      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累计有效点击量130万余次,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2万余件、重要案件信息4000余件,公开法律文书3万余件。其中重要案件信息公开量在全国省级检察院中排名第一,发布数量占同期办结案件比例在全国排名第二。

      为不断拓展检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2015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还通过开展观摩庭审、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庭审现场、检察机关,让检察工作进一步公开、透明。

      公布权力清单 监督不规范执法 民警有权但不可“任性”

      2015年7月,我省公安机关行政权力清单面向社会详细公布,省本级仅保留行政权力事项151项、市级公安机关行政权力1106项、县级公安机关行政权力1102项。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权力一律予以取消;对直接面向基层、由基层公安机关实施更方便有效的公安行政权力事项,原则上下放基层实施。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一直以来,部分自由裁量权条款规定模糊,导致部分行政处罚幅度差别较大,民警自由裁量权过大”。

      清单公布后,民警如何对照执行?如果越权执法,第三方机构又该如何监督?公安机关办案的警务综合平台与省政府“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进行了对接。民警的每个环节都将受到省监察厅工作人员的监督,一旦有不规范执法或越权执法的行为出现,平台将自动报警。

      为防止违规用权,平台还根据行政权力运行特点设置了7类风险点,将自动检测“民警的执法主体资格、办结时限、证据、签名”等,一旦程序违规,就会自动报警。

      申请执行人权力清单制度已正式施行

      当事人胜了诉,本是一件高兴事,但法院始终执行不了,这势必影响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多年来,法院的“执行难”问题始终存在。

      去年,四川省法院根据相关规定,归纳、梳理出关系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实现和权利救济的15项重要权利。目前,“申请执行人权力清单”制度已正式施行。

      15项权利包括申请回避权、知情权、监督权、执行异议、复议权等重要权利。将申请执行人的权利进行了列举,可以让申请人在申请立案时就明白自己所享有的权利,以便在执行过程中更好地行使权利,运用法律武器,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中,申请执行权、恢复执行权、再次申请执行权是关系案件能否进入或再次进入执行程序的关键。案件如因“先执后立”“不执不立”,甚至“该立不立”而进入不了执行程序,就会极大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部分案件因不具备执行条件,达成和解协议等原因中止或结案,后来具备了执行条件,或者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等,如不能及时恢复执行,也会损害当事人的权益。列举的这3项权利,其目的就是要确保符合条件的案件能全部进入执行程序。

      深化狱务公开公示 刑罚执行信息电脑手机可查询

      “黄某,抢劫罪,刑期10年,2012年4月17日入监,2014年9月30日减刑11个月,刑满日期2020年1月21日……”这是近日眉州监狱狱务公开网公布的眉州监狱2015年第六批次提请减刑服刑人员公示名单中的一条信息。记者了解到,眉州监狱狱务公开网公示刑罚执行情况,服刑人员改造表现如何、是否获得减刑奖励等这些以前需要服刑人员家属到监狱才能了解到的内容,今后通过电脑、手机,在家里就能查询了。

      2015年,在巩固传统方式方法落实狱务公开的基础上,全省监狱系统强化标准化与信息化的高度融合,逐步建立以省局门户网站、监狱门户网站和各监狱局域网系统为依托的平台与载体。推行服刑人员“减假暂”门户网站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狱办理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流程等信息可实现狱内电子显示屏公开;服刑人员个人日常改造情况及刑事奖励可通过自助查询终端随时查询。

      开展公正执法公开承诺,面向社会聘请执法监督员,探索推行减刑假释远程视频庭审,邀请服刑人员亲属、群众旁听监狱减刑假释听证会,全省监狱狱务公开持续深化。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公开、执法业务网上办理、执法监督网上留痕。在中央政法委“减假暂”专项清理检查中,我省监狱近年办理减假暂案件9万余件,无一起违法违纪现象。

      执法司法规范化

      规范司法行为是保障司法公正的基础工程。2015年,全省政法机关强化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真正把执法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

      执法全程记录 公安执法场所升级改造 同步录音录像

      四川省公安厅于2015年启动执法场所升级改造,对执法场所录音录像设备进行升级,要求执法场所配备的录音录像设备应当满足对讯问、询问视听证据固定画质的要求。

      讯问、询问室内的音、视频源同步压缩,利用内置刻录机芯同步直录讯问、询问过程中的视频图像和音频信息并对光盘进行数字加密及防剪辑固定,能够按时间或者按段检索、回放、快进、快退、暂停、单帧回放。

      各级公安机关在重大警情处置,重大案件现场勘查、搜查,提取、扣押、收缴重要涉案款物,抓捕、押解、辨认,重大交通、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理,重大交通、火灾事故的现场处置和应急救援等现场执法活动和办理重大行政、刑事案件中全程录音录像。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场所升级改造分三年完成,2015年已完成25%,2016年将完成45%,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

      诉讼制度改革庭审实质化 成都敲响全国“第一槌”

      2015年3月30日,成都温江区法院开庭审理余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公诉方指控他涉嫌先后4次参与贩卖毒品,但余某仅认下其中两起,称警方曾对他疲劳审讯,并要求办案民警作为证人出庭。办案民警站上证人席,高声宣读完证人承诺书后,轮番接受公诉人和辩方律师的询问。这个以往可能只要1个小时庭审时间的案件,历时整整3个小时。

      自此,成都法院全国率先试点的“刑事审判庭审实质化”改革,在成都高新区法院、温江法院、大邑法院3个法院展开。今后,办案民警除了侦查人员的身份,将会越来越多的作为证人出现在庭审证人席上。

      在这场庭审的背后,是四川省各级法院拉开的庭审实质化改革序幕。成都中院在全国率先试水“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据成都中院院长郭彦介绍,切实落实庭审实质化,通过实现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确保庭审在保护诉权、查明事实、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四川省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在全国范围受到广泛关注和积极评价。2015年10月,一场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研讨会在我省召开,总结推广改革试点经验。

      立案登记制“有案必立” 登记立案率达100%

      2015年4月2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制定出台《关于登记立案流程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针对登记立案的范围、立案程序及违法滥诉的制裁都进行了明确规定,《意见》明确于5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5月1日起,四川省法院将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度。《规定》明确,当事人向一审法院提起的民事、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等案件,只要符合条件,法院一律不得拒绝立案。

      “依法保障诉权,是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宗旨。”早在立案登记制实施之前,省高院遵循“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指导思想,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操作流程和配套制度,依法保障和维护当事人正当诉权。2015年5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立案登记制的实施,让全省法院面临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的挑战,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全省法院登记立案工作有序推进,运行良好。截至2015年11月30日,全省法院接收诉状共330574件,立案328031件,与2014年同比上升18.51%。登记立案效率高,法定期限内登记立案率达100%。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 全省司法行为整治 102名干警被处理

      2014年12月以来,按照最高检部署,全省检察机关统一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分动员部署、对照检察、整改落实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推进。重点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和环节,突出整治司法不规范问题。

      专项活动中,四川省检察机关采取自己查、社会评等形式,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案件全面摸排,梳理出共性问题9项45个。

      2015年,四川省检察院向省内1032个律师事务所,省法院、22个中院,全省公安系统21个市级公安局、183个县级公安局、168个看守所以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31个监狱发放问卷书面征求意见,汇总意见建议34大项290小项。此外,省检察院查办最高检督办案件8件,查处律师反映案件5件,责令市州检察院查办6件,处理违法违纪违规检察干警102人,分三批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典型案件22件。

      完善执法司法监督机制

      2015年,全省政法部门以对司法人员行为的监督为重点,从“外”与“内”两个方向为司法活动构建了“防火墙”,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评价民警服务 市民可窗口打分

      “在窗口办事后,就可以现场在窗口按键对民警打分……”自2015年10月以来,很多办事群众惊喜地发现,公安机关的服务窗口新增设了质量评价器,可通过“满意”“一般满意”“不满意”三大选项进行现场评分。

      据悉,四川省各级公安机关在车管所、出入境接待大厅、派出所户政窗口等办证服务窗口以及监管场所服务群众窗口都安装启用了窗口服务质量评价器。各项评价数据将传输至四川公安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实时监控。

      目前,全省21个市(州)公安局在服务群众窗口共新安装评价器4319个。截至2015年12月16日,省公安厅共接收窗口评价数据179万余条。

      律师从业监督 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目前,四川省共有执业律师15416人,居全国第八、西部第一。律师事务所1107家,居全国第七、西部第一。多年来,律师界一直反映执业受阻,尤其是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被称为律师执业的“三难”。

      2015年9月,《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出炉。《规定》详细明确律师执业各个环节的权利,强调司法机关不得阻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不得侵害律师合法权利,要求确保律师在48小时内见到嫌疑人、被告人,在会见的同时,不得录音、监听和安排司法人员在场。

      对于在侦查期间要求会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押的嫌疑人,侦查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审查,不得随意解释和扩大该三类案件的范围,限制律师会见。

      针对阅卷难问题,《规定》要求,辩护律师提出阅卷要求的,应当时安排辩护律师阅卷,无法当时安排的,应当向辩护律师说明并安排其在三个工作日以内阅卷,不得限制辩护律师阅卷的次数和时间。(记者 杨雪 李智 毛玉婷)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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