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出台《办法》统筹联动地方和中央驻川单位纪检工作

  • 2015年07月11日 08时14分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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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2日,我省出台实施《四川省统筹联动中央驻川单位纪检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统筹推进、整体联动地方和中央驻川单位纪检工作(以下简称“统筹联动”工作)。《办法》提出,对党组织关系在四川的中央驻川单位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司局级党员干部涉嫌违犯党纪的问题,一般由省纪委决定立案,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据悉,四川全省现有中央驻川单位226家,其中,党组织关系在四川的206家,涉及8个省直部门、8个市(州);党组织关系不在四川的20家,主要是金融、保险类机构。中央驻川单位有党员58万余名,占全省党员总数的13%,设置纪检机构1876个,配备专兼职纪检干部7503名。

      7月10日,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就“统筹联动”工作接受了记者专访。

      如何开展?以“五同共建”为总体目标开展

      华西都市报记者:请问“统筹联动”工作开展的由来?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目前,四川省共有226家中央驻川单位,其中,党组织关系在四川的有206家,党员58万余名,占全省党员总数的13%。驻川央企资产总额、部(委)属高等院校数量、中央金融机构规模居西部第一,国防工业经济规模居全国第二。在全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进程中,中央驻川单位具有资金项目多,经济带动力强,社会影响面广等特点,但同时也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与地方纪检机关沟通联系渠道不畅等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四川省纪委有责任和义务助推中央驻川单位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四川从经济大省到经济强省、总体小康到全面小康“两个跨越”提供重要纪律保障。

      为了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搭建交流平台,形成纪检工作合力,四川省纪委严格依据相应法规制度,于2013年6月出台文件部署开展了地方纪检机关与中央驻川单位纪检机构统筹联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也就是“统筹联动”,着力推动四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域发展、创新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华西都市报记者:那“统筹联动”工作是如何开展的?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统筹联动”工作是以整合监督资源、加强协作配合、增进沟通交流为问题导向,以目标同向、资源同享、防线同筑、廉洁同创、民心同聚“五同共建”为总体目标来开展的。

      “目标同向”主要是强化省纪委的统筹指导作用;根据党组织关系隶属,强化省直纪工委、省委教育纪工委、省国资委纪委、省国防科工办纪委、省政府金融办以及相关市(州)纪委的归口管理和联系职责。同时强化中央驻川单位的主体责任,努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同频共振、步调一致的良好局面。

      “资源同享”即实现力量整合全域化。推动资源要素在行业系统和地方纪检机关之间双向流动,提升区域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效能,积极推进信息资源、培训资源、监督资源共享。

      “防线同筑”即实现体系建设全域化。搭建区域性资源整合平台,深化教育、制度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合作,形成全覆盖的惩防体系建设网络。

      “廉洁同创”即实现风清气正全域化。强化腐败问题抓早抓小、抓整体意识,健全监督检查联合机制、查办案件配合机制,针对区域内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开展联动联查,及早发现问题、综合治理。

      “民心同聚”即实现群众满意全域化。积极发挥地方纪检机关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驻川单位“眼睛向下、重心下移、贴近一线”,赢得群众的支持信任。

      成效如何?组织党员干部接受教育近万人次

      华西都市报记者:在具体工作中,四川省纪委是如何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的?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四川省纪委高度重视统筹联动中央驻川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领导多次组织专题研究,建立了工作组织体系,制定了内部任务分工,明确了预防腐败室负责组织协调“统筹联动”工作,9个纪检监察室分别联系所有中央驻川单位案件检查工作,机关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办文办会、信息宣传、业务培训、信访受理、纪律审查、案件审理、办案协作、党风廉政(洁)建设等工作,各市州纪委负责联系党组织关系在本地区的中央驻川单位。

      华西都市报记者:“统筹联动”目前收到哪些成效?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一是全面摸清家底。深入开展中央驻川单位反腐倡廉建设调研,全面收集掌握有关情况,建立联系渠道,形成基础台账,为开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全省现有中央驻川单位226家,其中,党组织关系在四川的206家,涉及8个省直部门、8个市(州),党组织关系不在四川的20家,主要是金融、保险类机构。中央驻川单位有党员58万余名,占全省党员总数的13%,凸显党员干部监督工作面宽量大,任务繁重。

      二是理清工作思路。加强《党章》及党内法规制度的研究,广泛听取中央驻川单位意见,制发《关于加强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与中央驻川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统筹联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全域发展的意见》,提出目标同向、资源同享、防线同筑、廉洁同创、民心同聚“五同共建”总体目标,构建“省纪委牵头抓总、党组织关系所在归口单位组织协调、地方纪检机关和中央驻川单位纪检机构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深化改革探索。四川省委把统筹联动工作纳入全省深化改革整体方案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方案之中,提出了围绕“五同共建”,强化改革试点、加强制度建设等明确要求。省纪委会同省国资委开展了统筹联动中央驻川企业党风廉洁建设试点,初步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廉洁风险防控、教育培训、案件查办等协作机制,建立驻川央企案件查办人才库,强化了协作配合,深化了整体联动。省纪委制定了《四川省统筹联动中央驻川单位纪检工作暂行办法》,围绕日常工作联动、办案工作联动、党风廉政(洁)建设联动等方面,全面开展建章立制,明晰联动内容,固化联动方式,推动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系统化工作体系。

      四是务实开展协作。紧紧围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和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务实抓联动,协力推联动。2014年以来,省纪委重要文件均印发中央驻川单位掌握、重要工作会议均邀请部分单位参加,组织中央驻川单位座谈交流工作40余次;发送警示教育教材3000余册,组织党员干部到省法纪教育基地接受教育近万人次,选送40余名纪检机构领导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加强对中央驻川单位案件查办工作指导,强化办案协作配合,协调有关方面帮助解决重大案件查办问题60多个。2014年,中央驻川单位立案查办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同比上升20.9%。

      如何出台?中央纪委法规室审核指导并通过

      华西都市报记者:省委十届四次全会以来,“统筹联动”工作是如何融入到全面深化改革而开展?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2014年2月,省委十届四次全会把这项工作纳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9月,省委办公厅印发《四川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又明确了这项改革任务,提出了总结经验、建章立制、试点推进等要求。去年底,省委办公厅印发《省委十届四次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再次细化方案,明确时间进度。省委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对“统筹联动”工作提出的系列部署要求,充分体现省委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

      省纪委以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推进了“统筹联动”工作。省纪委制定了《四川省统筹联动中央驻川单位纪检工作暂行办法》,围绕日常工作联动、办案工作联动、党风廉政(洁)建设联动等方面,全面开展建章立制,明晰联动内容,固化联动方式,推动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系统化工作体系;省纪委会同省国资委开展了统筹联动中央驻川企业党风廉洁建设试点,初步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廉洁风险防控、教育培训、案件查办等协作机制,建立驻川央企案件查办人才库,强化了协作配合,深化了整体联动。

      华西都市报记者:那请问制定《四川省统筹联动中央驻川单位纪检工作暂行办法》的由来?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在四川省“统筹联动”工作开展过程中,形成了许多好做法好经验。在深入中央驻川单位调研听取有关意见建议后,我们觉得有必要以制度化的形式全面巩固和深化实践探索成果,形成可资借鉴的完整工作体系。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也对建章立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借助深化改革之势,去年6月以来,省纪委开展了《办法》起草工作。

      华西都市报记者:《办法》从起草到正式出台经历了哪些阶段?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去年6月开展《办法》起草工作以来,省纪委对起草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积极讨论修改。10月,在深入部分中央驻川单位实地调研、组织开展中央驻川企业试点探索基础上,省纪委起草完成了《办法》初稿,向所有中央驻川单位书面征求了意见,并对意见进行逐条研究和讨论修改。今年1月,省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带队,专程到中央纪委汇报有关工作,提请中央纪委法规室对《办法》进行审核指导。中央纪委法规室对《办法》作了认真审核,书面反馈了修改意见。省纪委全面采纳中央纪委法规室所提修改意见,于今年3月再次将修改后的《办法》提请审核并通过。4月初,省纪委常委会对《办法》进行了审议通过。前不久,又以改革成果报经四川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并以省委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

      如何推进?构建“工作一盘棋、队伍一家人”格局

      华西都市报记者:能否简要介绍《办法》的基本内容?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办法》共分5个章节,计3500余字。

      第一章“总则”,阐明了制定《办法》的主要目的、法规依据和“统筹联动”工作遵循原则,并依据中央驻川单位党组织关系所在,建立了责任分工体系,明确了归口牵头单位及其职责。

      第二章“日常工作联动”,着眼于建立健全省纪委机关、归口牵头单位、中央驻川单位纪检机构日常联络、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对办文办会、信息宣传、纪检业务培训等联动工作进行了规范。

      第三章“办案工作联动”,严格按照《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中央驻川单位党员干部涉嫌违犯党纪问题的信访受理、纪律审查、案件审理以及办案协作配合等方面的联动工作进行了规范。

      第四章“党风廉政(洁)建设联动”,主要规范了省纪委机关、归口牵头单位、中央驻川单位纪检机构在党纪教育、党员监督、作风督查、责任考核等方面的联动工作。

      第五章“附则”,鉴于中央驻川单位的工作性质、机构设置、管辖范围千差万别,根据实际情况,对《办法》中一些表述作了界定区分。

      华西都市报记者:《办法》有什么特点,目的意义何在?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一是现行制度的立法回归。《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现行党内法规制度,实际上按党组织关系归属,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一些明确要求。《党章》要求党的各级纪检机关要对同级党组织的党员进行廉政教育、权力监督,并查办违纪违规案件;《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也明确提出了党的关系在地方、干部任免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违犯党纪问题,一般由地方纪检机关立案等等。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条块分割思维惯性、体制机制运行惯性影响较深,模糊了这些法规制度设计初衷和执行。省纪委制定《办法》,正是这些法规制度在立法时本意的理性回归,是对现行党内法规制度有关“统筹联动”工作规定的融合和细化。

      二是整合监督资源。在四川省全面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两个跨越”的进程中,中央驻川单位作为一支重要的推动力量,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中央驻川单位上级管理半径太长,难以实时指导监督其驻川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地方纪检机关囿于体制机制限制,又难以开展有效监督,个别单位甚至处于监督的“真空地带”。中央驻川单位反腐倡廉建设也是四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困难就是我们的困难,我们有责任和义务通过建章立制来进一步加强和他们的协作配合,切实解决这些难题。

      三是搭建交流平台。地方纪检机关与中央驻川单位之间受“条块分割”的影响,联系渠道不畅、管理职责不清的情况比较普遍。一些单位不知如何与当地纪检机关联系,个别单位甚至多年未与地方纪检机关接触。“统筹联动”工作开展以来,省纪委、归口牵头单位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联络协作组以及跟班学习制度等方式搭建了不少平台,使很多中央驻川单位与地方纪检机关,以及彼此之间加深了了解。为了巩固和深化这一工作成效,制定《办法》搭建涉及面更广、内容更丰富、方式更便捷的交流平台势在必行。

      四是构建监督执纪问责体系。近年来,按照《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省纪委立案查办了一批中央驻川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反映出个别单位在反腐倡廉建设和内部监督管理上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党的建设工作属地管理原则以及反腐倡廉建设隶属于党的建设范畴,作为中央驻川单位党组织所在地区或者部门的纪检机构,有必要协助其做好反腐倡廉建设。而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责主业,更是要将其摆在“统筹联动”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办法》的核心内容来制定。其中,既要根据案件管辖权限,弥补制度漏洞,全面细化信访受理、纪律审查、案件审理工作规程,保障履职到位;又结合中央驻川单位办案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理清协作事项,建立配合机制,为中央驻川单位开展纪律审查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华西都市报记者:“统筹联动”工作下一步打算如何推进?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四川省统筹联动中央驻川单位纪检工作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后,省纪委在这个时间点上组织召开四川省统筹联动中央驻川单位纪检工作推进会议,目的正是总结交流近年来“统筹联动”工作情况,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协作配合,并围绕贯彻落实《办法》,安排部署“统筹联动”下一步工作。

      这次会议,将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开到市州一级,全省所有中央驻川单位,包括分支机构都将参加,就是为了让各级纪检机关和中央驻川单位纪检机构深化认识,坚定信心,形成强大思想合力。接下来的工作,主要就是要让参与“统筹联动”工作的每一份子都要明确工作定位,密切工作联系,强化办案协作,真正让《办法》落地见效,达到其应有的效果,构建起“工作一盘棋、队伍一家人”格局,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域发展。 (记者 曹笑)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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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出台《办法》统筹联动地方和中央驻川单位纪检工作

  • 2015年07月11日 08时14分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   7月2日,我省出台实施《四川省统筹联动中央驻川单位纪检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统筹推进、整体联动地方和中央驻川单位纪检工作(以下简称“统筹联动”工作)。《办法》提出,对党组织关系在四川的中央驻川单位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司局级党员干部涉嫌违犯党纪的问题,一般由省纪委决定立案,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据悉,四川全省现有中央驻川单位226家,其中,党组织关系在四川的206家,涉及8个省直部门、8个市(州);党组织关系不在四川的20家,主要是金融、保险类机构。中央驻川单位有党员58万余名,占全省党员总数的13%,设置纪检机构1876个,配备专兼职纪检干部7503名。

      7月10日,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就“统筹联动”工作接受了记者专访。

      如何开展?以“五同共建”为总体目标开展

      华西都市报记者:请问“统筹联动”工作开展的由来?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目前,四川省共有226家中央驻川单位,其中,党组织关系在四川的有206家,党员58万余名,占全省党员总数的13%。驻川央企资产总额、部(委)属高等院校数量、中央金融机构规模居西部第一,国防工业经济规模居全国第二。在全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进程中,中央驻川单位具有资金项目多,经济带动力强,社会影响面广等特点,但同时也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与地方纪检机关沟通联系渠道不畅等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四川省纪委有责任和义务助推中央驻川单位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四川从经济大省到经济强省、总体小康到全面小康“两个跨越”提供重要纪律保障。

      为了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搭建交流平台,形成纪检工作合力,四川省纪委严格依据相应法规制度,于2013年6月出台文件部署开展了地方纪检机关与中央驻川单位纪检机构统筹联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也就是“统筹联动”,着力推动四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域发展、创新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华西都市报记者:那“统筹联动”工作是如何开展的?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统筹联动”工作是以整合监督资源、加强协作配合、增进沟通交流为问题导向,以目标同向、资源同享、防线同筑、廉洁同创、民心同聚“五同共建”为总体目标来开展的。

      “目标同向”主要是强化省纪委的统筹指导作用;根据党组织关系隶属,强化省直纪工委、省委教育纪工委、省国资委纪委、省国防科工办纪委、省政府金融办以及相关市(州)纪委的归口管理和联系职责。同时强化中央驻川单位的主体责任,努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同频共振、步调一致的良好局面。

      “资源同享”即实现力量整合全域化。推动资源要素在行业系统和地方纪检机关之间双向流动,提升区域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效能,积极推进信息资源、培训资源、监督资源共享。

      “防线同筑”即实现体系建设全域化。搭建区域性资源整合平台,深化教育、制度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合作,形成全覆盖的惩防体系建设网络。

      “廉洁同创”即实现风清气正全域化。强化腐败问题抓早抓小、抓整体意识,健全监督检查联合机制、查办案件配合机制,针对区域内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开展联动联查,及早发现问题、综合治理。

      “民心同聚”即实现群众满意全域化。积极发挥地方纪检机关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驻川单位“眼睛向下、重心下移、贴近一线”,赢得群众的支持信任。

      成效如何?组织党员干部接受教育近万人次

      华西都市报记者:在具体工作中,四川省纪委是如何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的?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四川省纪委高度重视统筹联动中央驻川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领导多次组织专题研究,建立了工作组织体系,制定了内部任务分工,明确了预防腐败室负责组织协调“统筹联动”工作,9个纪检监察室分别联系所有中央驻川单位案件检查工作,机关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办文办会、信息宣传、业务培训、信访受理、纪律审查、案件审理、办案协作、党风廉政(洁)建设等工作,各市州纪委负责联系党组织关系在本地区的中央驻川单位。

      华西都市报记者:“统筹联动”目前收到哪些成效?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一是全面摸清家底。深入开展中央驻川单位反腐倡廉建设调研,全面收集掌握有关情况,建立联系渠道,形成基础台账,为开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全省现有中央驻川单位226家,其中,党组织关系在四川的206家,涉及8个省直部门、8个市(州),党组织关系不在四川的20家,主要是金融、保险类机构。中央驻川单位有党员58万余名,占全省党员总数的13%,凸显党员干部监督工作面宽量大,任务繁重。

      二是理清工作思路。加强《党章》及党内法规制度的研究,广泛听取中央驻川单位意见,制发《关于加强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与中央驻川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统筹联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全域发展的意见》,提出目标同向、资源同享、防线同筑、廉洁同创、民心同聚“五同共建”总体目标,构建“省纪委牵头抓总、党组织关系所在归口单位组织协调、地方纪检机关和中央驻川单位纪检机构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深化改革探索。四川省委把统筹联动工作纳入全省深化改革整体方案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方案之中,提出了围绕“五同共建”,强化改革试点、加强制度建设等明确要求。省纪委会同省国资委开展了统筹联动中央驻川企业党风廉洁建设试点,初步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廉洁风险防控、教育培训、案件查办等协作机制,建立驻川央企案件查办人才库,强化了协作配合,深化了整体联动。省纪委制定了《四川省统筹联动中央驻川单位纪检工作暂行办法》,围绕日常工作联动、办案工作联动、党风廉政(洁)建设联动等方面,全面开展建章立制,明晰联动内容,固化联动方式,推动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系统化工作体系。

      四是务实开展协作。紧紧围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和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务实抓联动,协力推联动。2014年以来,省纪委重要文件均印发中央驻川单位掌握、重要工作会议均邀请部分单位参加,组织中央驻川单位座谈交流工作40余次;发送警示教育教材3000余册,组织党员干部到省法纪教育基地接受教育近万人次,选送40余名纪检机构领导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加强对中央驻川单位案件查办工作指导,强化办案协作配合,协调有关方面帮助解决重大案件查办问题60多个。2014年,中央驻川单位立案查办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同比上升20.9%。

      如何出台?中央纪委法规室审核指导并通过

      华西都市报记者:省委十届四次全会以来,“统筹联动”工作是如何融入到全面深化改革而开展?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2014年2月,省委十届四次全会把这项工作纳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9月,省委办公厅印发《四川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又明确了这项改革任务,提出了总结经验、建章立制、试点推进等要求。去年底,省委办公厅印发《省委十届四次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再次细化方案,明确时间进度。省委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对“统筹联动”工作提出的系列部署要求,充分体现省委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

      省纪委以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推进了“统筹联动”工作。省纪委制定了《四川省统筹联动中央驻川单位纪检工作暂行办法》,围绕日常工作联动、办案工作联动、党风廉政(洁)建设联动等方面,全面开展建章立制,明晰联动内容,固化联动方式,推动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系统化工作体系;省纪委会同省国资委开展了统筹联动中央驻川企业党风廉洁建设试点,初步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廉洁风险防控、教育培训、案件查办等协作机制,建立驻川央企案件查办人才库,强化了协作配合,深化了整体联动。

      华西都市报记者:那请问制定《四川省统筹联动中央驻川单位纪检工作暂行办法》的由来?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在四川省“统筹联动”工作开展过程中,形成了许多好做法好经验。在深入中央驻川单位调研听取有关意见建议后,我们觉得有必要以制度化的形式全面巩固和深化实践探索成果,形成可资借鉴的完整工作体系。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也对建章立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借助深化改革之势,去年6月以来,省纪委开展了《办法》起草工作。

      华西都市报记者:《办法》从起草到正式出台经历了哪些阶段?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去年6月开展《办法》起草工作以来,省纪委对起草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积极讨论修改。10月,在深入部分中央驻川单位实地调研、组织开展中央驻川企业试点探索基础上,省纪委起草完成了《办法》初稿,向所有中央驻川单位书面征求了意见,并对意见进行逐条研究和讨论修改。今年1月,省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带队,专程到中央纪委汇报有关工作,提请中央纪委法规室对《办法》进行审核指导。中央纪委法规室对《办法》作了认真审核,书面反馈了修改意见。省纪委全面采纳中央纪委法规室所提修改意见,于今年3月再次将修改后的《办法》提请审核并通过。4月初,省纪委常委会对《办法》进行了审议通过。前不久,又以改革成果报经四川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并以省委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

      如何推进?构建“工作一盘棋、队伍一家人”格局

      华西都市报记者:能否简要介绍《办法》的基本内容?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办法》共分5个章节,计3500余字。

      第一章“总则”,阐明了制定《办法》的主要目的、法规依据和“统筹联动”工作遵循原则,并依据中央驻川单位党组织关系所在,建立了责任分工体系,明确了归口牵头单位及其职责。

      第二章“日常工作联动”,着眼于建立健全省纪委机关、归口牵头单位、中央驻川单位纪检机构日常联络、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对办文办会、信息宣传、纪检业务培训等联动工作进行了规范。

      第三章“办案工作联动”,严格按照《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中央驻川单位党员干部涉嫌违犯党纪问题的信访受理、纪律审查、案件审理以及办案协作配合等方面的联动工作进行了规范。

      第四章“党风廉政(洁)建设联动”,主要规范了省纪委机关、归口牵头单位、中央驻川单位纪检机构在党纪教育、党员监督、作风督查、责任考核等方面的联动工作。

      第五章“附则”,鉴于中央驻川单位的工作性质、机构设置、管辖范围千差万别,根据实际情况,对《办法》中一些表述作了界定区分。

      华西都市报记者:《办法》有什么特点,目的意义何在?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一是现行制度的立法回归。《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现行党内法规制度,实际上按党组织关系归属,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一些明确要求。《党章》要求党的各级纪检机关要对同级党组织的党员进行廉政教育、权力监督,并查办违纪违规案件;《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也明确提出了党的关系在地方、干部任免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违犯党纪问题,一般由地方纪检机关立案等等。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条块分割思维惯性、体制机制运行惯性影响较深,模糊了这些法规制度设计初衷和执行。省纪委制定《办法》,正是这些法规制度在立法时本意的理性回归,是对现行党内法规制度有关“统筹联动”工作规定的融合和细化。

      二是整合监督资源。在四川省全面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两个跨越”的进程中,中央驻川单位作为一支重要的推动力量,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中央驻川单位上级管理半径太长,难以实时指导监督其驻川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地方纪检机关囿于体制机制限制,又难以开展有效监督,个别单位甚至处于监督的“真空地带”。中央驻川单位反腐倡廉建设也是四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困难就是我们的困难,我们有责任和义务通过建章立制来进一步加强和他们的协作配合,切实解决这些难题。

      三是搭建交流平台。地方纪检机关与中央驻川单位之间受“条块分割”的影响,联系渠道不畅、管理职责不清的情况比较普遍。一些单位不知如何与当地纪检机关联系,个别单位甚至多年未与地方纪检机关接触。“统筹联动”工作开展以来,省纪委、归口牵头单位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联络协作组以及跟班学习制度等方式搭建了不少平台,使很多中央驻川单位与地方纪检机关,以及彼此之间加深了了解。为了巩固和深化这一工作成效,制定《办法》搭建涉及面更广、内容更丰富、方式更便捷的交流平台势在必行。

      四是构建监督执纪问责体系。近年来,按照《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省纪委立案查办了一批中央驻川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反映出个别单位在反腐倡廉建设和内部监督管理上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党的建设工作属地管理原则以及反腐倡廉建设隶属于党的建设范畴,作为中央驻川单位党组织所在地区或者部门的纪检机构,有必要协助其做好反腐倡廉建设。而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责主业,更是要将其摆在“统筹联动”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办法》的核心内容来制定。其中,既要根据案件管辖权限,弥补制度漏洞,全面细化信访受理、纪律审查、案件审理工作规程,保障履职到位;又结合中央驻川单位办案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理清协作事项,建立配合机制,为中央驻川单位开展纪律审查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华西都市报记者:“统筹联动”工作下一步打算如何推进?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四川省统筹联动中央驻川单位纪检工作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后,省纪委在这个时间点上组织召开四川省统筹联动中央驻川单位纪检工作推进会议,目的正是总结交流近年来“统筹联动”工作情况,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协作配合,并围绕贯彻落实《办法》,安排部署“统筹联动”下一步工作。

      这次会议,将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开到市州一级,全省所有中央驻川单位,包括分支机构都将参加,就是为了让各级纪检机关和中央驻川单位纪检机构深化认识,坚定信心,形成强大思想合力。接下来的工作,主要就是要让参与“统筹联动”工作的每一份子都要明确工作定位,密切工作联系,强化办案协作,真正让《办法》落地见效,达到其应有的效果,构建起“工作一盘棋、队伍一家人”格局,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域发展。 (记者 曹笑)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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