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川计划省属国企纪委书记将由省国资委单列考核
根据初步设想,在组织形式上,由省国资委纪委牵头,会同有关处室组织对省属企业纪委书记进行单独考核。考核内容方面,将重点突出对省属企业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抓企业廉洁教育、风险防控、正风肃纪、案件查办、效能监察等纪检监察工作成效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考核的结果直接与省属国企纪委书记的绩效薪酬挂钩,由省国资委纪委根据考核结果,以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绩效薪酬为基数,统一提出建议意见,经省国资委党委同意后,由企业按标准执行。同时考核结果作为省属企业纪委书记表彰奖励、提拔任用以及奖惩问责的重要依据。
目前,省国资委方面正加紧搞好调研论证,并充分征求企业意见,确保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根据论证调研结果,制定实施意见,确定实施考核的具体内容、方式方法,提交省国资委党委审定后下发。
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对省属企业纪委书记年度履职情况单独考核的同时,也将对企业纪委书记的监督责任作进一步明确规定。对纪委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对企业违纪问题不及时纠正、处理或责任追究不力的,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推进企业纪委书记履职尽责,推动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发展。
这一制度的提出,四川并非首创。广东等省市已经开始探索实行。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举主要是为切实增强省属企业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独立性和实效性,力争推动破解省属企业纪委监督工作薄弱的问题。在制度制定的过程中,充分参照了部分省市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的做法。(记者 董世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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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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