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种粮谁受益” 四川试点农业补贴政策“三合一”
四川作为全国首批试点改革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地区,近日正式下发调整完善方案,标志着实施了11年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至此“合一”。
据了解,从2004年起,我国先后实施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等农业“三项补贴”,对促进粮食生产和农业增收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农业农村形势的深刻变化,“三项补贴”面临政策效应递减、行政成本较高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不相适应等问题。
目前在许多地方,一些农民即便不种粮或者不种地,也能得到补贴。而真正从事粮食生产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却很难得到除自己承包耕地之外的补贴支持。
据介绍,此次政策调整的核心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其中将2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另外80%加上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在补贴方式上,主要依靠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也会采取贷款贴息、现金直补、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等多种方式。”任勇昌说,“此次四川试点农业补贴政策‘三合一’,就是要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兼顾生产与生态、公平与效率,真正做到‘谁种粮谁受益’。”(记者 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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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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