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建高速公路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各市(州)政府、各高速公路管理及营运公司组成,省交通运输厅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根据省领导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集联席会议。各高速公路路段应参照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模式,建立由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支队牵头,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属地交警部门)及市(州)、县(市、区)、乡(镇)政府、高速公路营运公司等单位参加的区域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区域内高速公路管理等事宜。(记者 李欣忆 王眉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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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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