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
鼓励高校将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
建立高校高层次人才(博士、副教授)调动“绿色通道”,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下放高校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
鼓励高校推进学分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公开招聘制度,下放高校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5月22日,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明确政府高等教育的管理职责和权限及办学权利和义务,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激发高校办学活力。
《意见》以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坚持放权与监管同步,概括起来就是“七个进一步支持、三个坚持”:即进一步支持高校自主科学选拔学生,进一步支持高校自主调整优化学科专业,进一步支持高校自主开展教育教学,进一步支持高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进一步支持高校扩大用人自主权,进一步支持高校自主管理使用资产经费,进一步支持高校自主扩大国际交流合作;坚持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改善高校自主办学环境;坚持权责统一和规范运行,推动完善高校内部治理;坚持放权和监管同步,健全高校自主办学监管体系。《意见》共十个部分34条,此前备受关注的人才培养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科技成果转化等热点问题均有回应。
在“鼓励高校推进学分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方面,《意见》提出,完善高校学分制管理办法,支持高校深化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课教学改革,自主确定学分学时;鼓励高校将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就业指导服务有机衔接;鼓励探索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办法。
在“落实高校岗位设置管理自主权”方面,《意见》提出,高校可根据精简、效能原则,自主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全面落实公开招聘制度,高校可根据教育教学需要面向社会依法依规自主公开招聘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等各类人员。建立高校高层次人才(博士、副教授)调动“绿色通道”,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在“建立健全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长效机制”方面,《意见》提出,推进高校科技评价改革,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发布制度和科技成果转化绩效公布制度。依法建立高校与企业、产业、行业、社会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机制。落实省政府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意见,下放高校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允许高校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活动,并取得合法收入;提高职务成果转化收益比例。
西南石油大学国家科技园副主任钟小红说:“此项改革的意义在于破除制度障碍,充分调动高校、企业和科技成果创造者的工作积极性,并且有效组合产学研用各环节要素,顺畅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通道。” (记者 江芸涵)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