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我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确保九成患者首诊在基层

  • 2015年02月27日 07时31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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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大型医院要限量提质,门诊住院病人基层转诊比要达20%以上,下转住院患者不低于3%

      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门诊费用报销比达到70%,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达75%以上

      今年内,我省大型医院门诊住院病人基层转诊比要达到20%以上、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达75%以上、出生人口增幅控制在20%以内。这是记者从2月26日召开的2015年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上获悉的。

      今年如何继续着力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会议给出了改革发展路线图。年内,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推进药械供应保障改革等成为我省深化医改的五项重点任务。具体包括:县级医院参与医联体要达到100%,基层医疗机构参与率达到90%以上,确保九成患者首诊在基层,大型医院要限量提质,门诊住院病人基层转诊比要达20%以上,下转住院患者不低于3%;1/3的市(州)城市三级公立医院要启动改革,并以综合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为突破口,同步推进医保支付改革,降低药品和耗材价格,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扩大县级医院床位规模,增加人员配备等,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90%;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门诊费用报销比达到70%,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达75%以上。

      在人口计生工作方面,我省将着力坚持夯实基层基础、坚持抓好“单独两孩”、坚持优化服务管理、坚持健全奖励扶助、坚持治理出生性别比五项重要任务。具体包括: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三公开”、“两分离”规定;出生人口增幅控制在20%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5‰以内;大力倡导按政策生育,引导逐步淡化、取消对放弃生育的奖励政策;全面落实已婚育龄妇女免费计生技术服务,推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加强生育信息采集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建立计生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扶助标准。(记者 石小宏)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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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确保九成患者首诊在基层

  • 2015年02月27日 07时31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大型医院要限量提质,门诊住院病人基层转诊比要达20%以上,下转住院患者不低于3%

      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门诊费用报销比达到70%,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达75%以上

      今年内,我省大型医院门诊住院病人基层转诊比要达到20%以上、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达75%以上、出生人口增幅控制在20%以内。这是记者从2月26日召开的2015年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上获悉的。

      今年如何继续着力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会议给出了改革发展路线图。年内,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推进药械供应保障改革等成为我省深化医改的五项重点任务。具体包括:县级医院参与医联体要达到100%,基层医疗机构参与率达到90%以上,确保九成患者首诊在基层,大型医院要限量提质,门诊住院病人基层转诊比要达20%以上,下转住院患者不低于3%;1/3的市(州)城市三级公立医院要启动改革,并以综合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为突破口,同步推进医保支付改革,降低药品和耗材价格,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扩大县级医院床位规模,增加人员配备等,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90%;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门诊费用报销比达到70%,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达75%以上。

      在人口计生工作方面,我省将着力坚持夯实基层基础、坚持抓好“单独两孩”、坚持优化服务管理、坚持健全奖励扶助、坚持治理出生性别比五项重要任务。具体包括: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三公开”、“两分离”规定;出生人口增幅控制在20%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5‰以内;大力倡导按政策生育,引导逐步淡化、取消对放弃生育的奖励政策;全面落实已婚育龄妇女免费计生技术服务,推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加强生育信息采集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建立计生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扶助标准。(记者 石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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