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川水气土污染共治

  • 2015年12月29日 07时55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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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农村面源污染,是我省农村环境保护的重点和难点。“十二五”期间,省环保厅针对农村存在的水、气、土等主要环境污染制定了总体治理规划,对小流域和畜禽养殖污染、秸秆焚烧等突出污染源进行了综合治理,开展了污染土壤修复试点。连续4年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综合改善了当地农村人居环境,解决了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小流域治理“一河一策”

      我省农村水资源分布不均,农村饮用水达标率与城市仍存在差距。“十二五”期间,我省以农村饮用水保护为重点,在全国率先启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共划定3472个保护区,实施半年一次的例行监测。到2014年,全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83.2%。2015年起,我省对服务人口5000人以上的乡镇劣Ⅴ类水源地开展综合整治,力争2016年底前全面消灭劣V类水源地。“十二五”期间,我省全面推进小流域及湖库污染治理。2011年起,中央财政支持5000余万元、省政府投入6500万元、地方配套5700万元,开展了以削减农村面源污染为主的国控出川断面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针对32条重点小流域,省环保厅制定了“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全省开展了西充河、思蒙河、濑溪河等小流域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面源污染评估试点示范。以整治升钟水库水环境污染为突破口,全省启动湖库污染综合治理,绵阳鲁班水库、南充升钟水库从过去的劣Ⅴ类水质提升到地表水Ⅲ类水质。

      整治污染水体的同时,加强良好水质湖泊保护。我省与云南省共同开展了泸沽湖生态保护项目建设,我省盐源县和云南省宁南县建立了泸沽湖共同环境监管机制,实施区域联动。全面启动了白龙湖、邛海、黑龙滩等大型湖库的综合整治,通过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和生态保障措施,加强水质保障率。

      畜禽养殖粪污,是农村水环境和大气环境的重要污染源。“十二五”全省开展了科学划定养殖区工作,加大了新建养殖企业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力度,全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我省坚持畜牧业布局与种植业发展相对接,发展种养加循环、林养加循环的生态养殖与污染防治模式。今年,全省又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配套处理设施274个。按照“植物生产、动物转化、微生物还原”思路,我省实现了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突破,目前畜禽养殖污染严重状况得到有效遏制。

      据省环保厅介绍,“十三五”农村环境监管将严格执行“水十条”,开展水源地水质动态更新调查和水源地环境评估,推进釜溪河、威远河等重点小流域水环境整治,将总磷纳入流域整治范围。中央连片整治和省级环保民生工程资金,将主要用于岷江上游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未达标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所涉及的农村地区环境整治,优先开展水源地周边集雨区范围内的村庄整治。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解决2464个村突出环境问题

      2012年,中央将我省列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我省优化项目设计、完善责任机制、确保资金投入、强化过程监管,全力保障项目实施成效。“十二五”时期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共安排项目617个,涉及21个市(州)、616个建制镇、2464个行政村,受益人口517万人。项目总投资19.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453亿元,省级财政安排1.4亿元,已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260套、截污管网575.72公里、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75座、非规模化畜禽粪便综合利用与处置设施30805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258项。

      目前,2011-2013年实施的284个项目已全面或基本完成;2014年实施的180个项目已部分完成;2015年项目中央资金已下达相关市县,将重点沿岷江上游的汶川、茂县、理县、黑水、松潘等5县,以及围绕渠县、阆中、宜宾县、三台县等4县(市)的国控考核断面开展水污染防治。

      据省环保厅介绍,今后逐年实施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将继续着力解决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规模以下养殖污染治理等农村人居突出环境问题。同时,稳固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共同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将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及“以奖促治”政策固定下来,建立长期稳定规范的政策制度,并深化整治内容。

      露天烧秸秆,严重影响春秋两季城乡空气质量。我省强力推行秸秆禁烧,各地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资金补贴、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引导、责任追究等举措禁烧秸秆,成都、绵阳、德阳、眉山、资阳实施全域禁烧,重点区域总体控制得力,促进了空气质量好转。

      11月17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州)落实4大举措禁烧秸秆:以用促禁,建立乡(镇)秸秆综合利用中心,推广粉碎还田、秸秆种菌等综合利用方式;以补促禁,对秸秆还田机械设备、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和秸秆还田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财政补贴;以责促禁,落实县区管理责任、乡镇主体责任、村组监督责任,对露天烧秸秆屡禁不止的辖区通报批评;以罚促禁,依规实施经济处罚,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试点污染土壤修复

      建立土壤环境监测制度

      根据《四川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我省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耕地超标率和点位超标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十二五”期间,我省开展了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实施了63个蔬菜基地、126个连片整治村庄及成都城市绿地的土壤环境质量年度监测;组织开展了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示范项目研究,为土壤污染防治奠定了技术基础。2012年11月,全省首个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程在古蔺县石屏镇启动,在扎山村因地制宜采用物理、化学、生物、植物修复等多种工艺,对58亩因“土法炼磺”造成工矿污染的土地进行治理和修复,修复后的土地2014年8月收获第一季农作物且采样送检合格,粮食安全得到保障,生态富民得以体现。

      去年12月9日,省环保厅公布《四川省土壤环境监测制度试点方案》,明确我省新建项目将严格土壤环境准入,已被污染地块要严防污染扩散,推进典型地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对60%的耕地、服务人口50万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污染企业周边,我省将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制度。省环保厅拟在全省布设1289个基础点位、386个特定点位,开展土壤环境例行监测。继续对攀西地区、成都平原区、川南地区等重点污染区域进行监测和评估,选择部分工矿污染地块进行治理与修复。

      我省还将逐步建立农用土壤环境质量常规监测与发布制度,实施农用地分级管理和建设用地分类管理,有效遏制土壤污染。在12月8日举行的“绿色发展·构筑生态文明新家园”发布会上,省环保厅厅长姜晓亭提出了“十三五”土壤污染治理目标:2020年,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66%。

      ◎对话

      2020年除三州外全省农村环保所全覆盖

      深化农村污染防治,如何从制度创新上突破?12月28日,省环保厅农村环保处相关负责人与笔者对话时表示,“十三五”我省将广泛建立农村环保所,将环保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

      问:为何要在乡镇一级建立农村环保所?

      答:前些年环境污染重点在城市,近年来城市环境监管加强,工业污染开始往农村转移,种植养殖业和农村生活的面源污染也日益突出,有大量污染直排现象。但当前的环境管理体制,仅在县以上有环保机构,农村污染在一些地区处于失控状态。《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改革方案》提出“探索污染控制管理向乡镇延伸”,意味着要建立农村环境监管的全覆盖机制与体系。农村环保有机构,农村污染有人管,将是我省环境管理的重大突破。

      问:已开展的农村环保所试点情况如何?

      答:成都、绵阳等市已开展农村环保所建设试点,试点比较成功,这些农村环保机构正发挥着基层环保“眼线”作用。成都已建成全市317个乡镇(街道)环保机构,成为全国副省级城市中首个统一标准、全域推进、环保监督网格管理全面延伸到一线的城市,基本做到了人员、职责、经费、场所、装备“五落实”,实现了农村环保所全覆盖。绵阳力争今年底实现乡镇(街道)环保机构全覆盖,游仙区已在22个乡镇和2个街道办建立环境保护办公室,全面实现环保工作重心下移;涪城、江油、平武、梓潼、盐亭已在各乡镇完成环保机构挂牌和人员配置,环保职能正式延伸到乡镇工作职能中,将全面展开环保工作。

      问:“十三五”如何推进农村环保所建设?

      答:在成都、绵阳先试先行、摸索经验后,有条件的市(州)都应设立乡镇环保机构,在及时摸清污染源情况、强化日常巡查、处理突发环境事件、化解环境信访投诉、提高群众环保意识等方面发挥作用。“十三五”我省将统筹规划乡镇农村环保机构设置,尽快履行职责,促进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社会管理向农村延伸。到2020年,除三州外,全省要实现农村环保所全覆盖。同时,建设农村生态保护细胞工程,建设“一事一议”的村庄环境治理结构。(文阑)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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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川水气土污染共治

  • 2015年12月29日 07时55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农村面源污染,是我省农村环境保护的重点和难点。“十二五”期间,省环保厅针对农村存在的水、气、土等主要环境污染制定了总体治理规划,对小流域和畜禽养殖污染、秸秆焚烧等突出污染源进行了综合治理,开展了污染土壤修复试点。连续4年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综合改善了当地农村人居环境,解决了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小流域治理“一河一策”

      我省农村水资源分布不均,农村饮用水达标率与城市仍存在差距。“十二五”期间,我省以农村饮用水保护为重点,在全国率先启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共划定3472个保护区,实施半年一次的例行监测。到2014年,全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83.2%。2015年起,我省对服务人口5000人以上的乡镇劣Ⅴ类水源地开展综合整治,力争2016年底前全面消灭劣V类水源地。“十二五”期间,我省全面推进小流域及湖库污染治理。2011年起,中央财政支持5000余万元、省政府投入6500万元、地方配套5700万元,开展了以削减农村面源污染为主的国控出川断面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针对32条重点小流域,省环保厅制定了“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全省开展了西充河、思蒙河、濑溪河等小流域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面源污染评估试点示范。以整治升钟水库水环境污染为突破口,全省启动湖库污染综合治理,绵阳鲁班水库、南充升钟水库从过去的劣Ⅴ类水质提升到地表水Ⅲ类水质。

      整治污染水体的同时,加强良好水质湖泊保护。我省与云南省共同开展了泸沽湖生态保护项目建设,我省盐源县和云南省宁南县建立了泸沽湖共同环境监管机制,实施区域联动。全面启动了白龙湖、邛海、黑龙滩等大型湖库的综合整治,通过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和生态保障措施,加强水质保障率。

      畜禽养殖粪污,是农村水环境和大气环境的重要污染源。“十二五”全省开展了科学划定养殖区工作,加大了新建养殖企业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力度,全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我省坚持畜牧业布局与种植业发展相对接,发展种养加循环、林养加循环的生态养殖与污染防治模式。今年,全省又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配套处理设施274个。按照“植物生产、动物转化、微生物还原”思路,我省实现了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突破,目前畜禽养殖污染严重状况得到有效遏制。

      据省环保厅介绍,“十三五”农村环境监管将严格执行“水十条”,开展水源地水质动态更新调查和水源地环境评估,推进釜溪河、威远河等重点小流域水环境整治,将总磷纳入流域整治范围。中央连片整治和省级环保民生工程资金,将主要用于岷江上游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未达标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所涉及的农村地区环境整治,优先开展水源地周边集雨区范围内的村庄整治。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解决2464个村突出环境问题

      2012年,中央将我省列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我省优化项目设计、完善责任机制、确保资金投入、强化过程监管,全力保障项目实施成效。“十二五”时期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共安排项目617个,涉及21个市(州)、616个建制镇、2464个行政村,受益人口517万人。项目总投资19.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453亿元,省级财政安排1.4亿元,已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260套、截污管网575.72公里、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75座、非规模化畜禽粪便综合利用与处置设施30805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258项。

      目前,2011-2013年实施的284个项目已全面或基本完成;2014年实施的180个项目已部分完成;2015年项目中央资金已下达相关市县,将重点沿岷江上游的汶川、茂县、理县、黑水、松潘等5县,以及围绕渠县、阆中、宜宾县、三台县等4县(市)的国控考核断面开展水污染防治。

      据省环保厅介绍,今后逐年实施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将继续着力解决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规模以下养殖污染治理等农村人居突出环境问题。同时,稳固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共同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将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及“以奖促治”政策固定下来,建立长期稳定规范的政策制度,并深化整治内容。

      露天烧秸秆,严重影响春秋两季城乡空气质量。我省强力推行秸秆禁烧,各地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资金补贴、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引导、责任追究等举措禁烧秸秆,成都、绵阳、德阳、眉山、资阳实施全域禁烧,重点区域总体控制得力,促进了空气质量好转。

      11月17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州)落实4大举措禁烧秸秆:以用促禁,建立乡(镇)秸秆综合利用中心,推广粉碎还田、秸秆种菌等综合利用方式;以补促禁,对秸秆还田机械设备、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和秸秆还田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财政补贴;以责促禁,落实县区管理责任、乡镇主体责任、村组监督责任,对露天烧秸秆屡禁不止的辖区通报批评;以罚促禁,依规实施经济处罚,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试点污染土壤修复

      建立土壤环境监测制度

      根据《四川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我省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耕地超标率和点位超标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十二五”期间,我省开展了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实施了63个蔬菜基地、126个连片整治村庄及成都城市绿地的土壤环境质量年度监测;组织开展了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示范项目研究,为土壤污染防治奠定了技术基础。2012年11月,全省首个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程在古蔺县石屏镇启动,在扎山村因地制宜采用物理、化学、生物、植物修复等多种工艺,对58亩因“土法炼磺”造成工矿污染的土地进行治理和修复,修复后的土地2014年8月收获第一季农作物且采样送检合格,粮食安全得到保障,生态富民得以体现。

      去年12月9日,省环保厅公布《四川省土壤环境监测制度试点方案》,明确我省新建项目将严格土壤环境准入,已被污染地块要严防污染扩散,推进典型地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对60%的耕地、服务人口50万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污染企业周边,我省将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制度。省环保厅拟在全省布设1289个基础点位、386个特定点位,开展土壤环境例行监测。继续对攀西地区、成都平原区、川南地区等重点污染区域进行监测和评估,选择部分工矿污染地块进行治理与修复。

      我省还将逐步建立农用土壤环境质量常规监测与发布制度,实施农用地分级管理和建设用地分类管理,有效遏制土壤污染。在12月8日举行的“绿色发展·构筑生态文明新家园”发布会上,省环保厅厅长姜晓亭提出了“十三五”土壤污染治理目标:2020年,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66%。

      ◎对话

      2020年除三州外全省农村环保所全覆盖

      深化农村污染防治,如何从制度创新上突破?12月28日,省环保厅农村环保处相关负责人与笔者对话时表示,“十三五”我省将广泛建立农村环保所,将环保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

      问:为何要在乡镇一级建立农村环保所?

      答:前些年环境污染重点在城市,近年来城市环境监管加强,工业污染开始往农村转移,种植养殖业和农村生活的面源污染也日益突出,有大量污染直排现象。但当前的环境管理体制,仅在县以上有环保机构,农村污染在一些地区处于失控状态。《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改革方案》提出“探索污染控制管理向乡镇延伸”,意味着要建立农村环境监管的全覆盖机制与体系。农村环保有机构,农村污染有人管,将是我省环境管理的重大突破。

      问:已开展的农村环保所试点情况如何?

      答:成都、绵阳等市已开展农村环保所建设试点,试点比较成功,这些农村环保机构正发挥着基层环保“眼线”作用。成都已建成全市317个乡镇(街道)环保机构,成为全国副省级城市中首个统一标准、全域推进、环保监督网格管理全面延伸到一线的城市,基本做到了人员、职责、经费、场所、装备“五落实”,实现了农村环保所全覆盖。绵阳力争今年底实现乡镇(街道)环保机构全覆盖,游仙区已在22个乡镇和2个街道办建立环境保护办公室,全面实现环保工作重心下移;涪城、江油、平武、梓潼、盐亭已在各乡镇完成环保机构挂牌和人员配置,环保职能正式延伸到乡镇工作职能中,将全面展开环保工作。

      问:“十三五”如何推进农村环保所建设?

      答:在成都、绵阳先试先行、摸索经验后,有条件的市(州)都应设立乡镇环保机构,在及时摸清污染源情况、强化日常巡查、处理突发环境事件、化解环境信访投诉、提高群众环保意识等方面发挥作用。“十三五”我省将统筹规划乡镇农村环保机构设置,尽快履行职责,促进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社会管理向农村延伸。到2020年,除三州外,全省要实现农村环保所全覆盖。同时,建设农村生态保护细胞工程,建设“一事一议”的村庄环境治理结构。(文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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