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四川省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2015年11月30日
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郑树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四川省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及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后,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11月20日召开全体会议,结合常委会预算工委的预审意见对预算调整方案及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年初省人代会审议的省政府代编的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3364.4亿元,市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级财政预算后,汇总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3307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相应调整为3307亿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7984.5亿元,因中央增加对我省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支出预算相应增加30.8亿元,变动为8015.3亿元。在此基础上,因中央增加下达我省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部分市县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预算相应调增70.1亿元;因部分市县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预算相应调减142.7亿元;增减相抵后,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共调减72.6亿元,调整为7942.7亿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494.1亿元,因中央增加下达我省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支出预算相应增加30.8亿元;省级增加下达市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支出预算相应减少73.6亿元;增减相抵后,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共减少42.8亿元,变动为1451.3亿元。在此基础上,因中央增加下达我省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支出预算相应调增16.6亿元;省级增加下达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支出预算相应调减94.3亿元;增减相抵后,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共调减77.7亿元,调整为1373.6亿元。
因中央增加对我省政府性基金补助,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增加5.9亿元,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1857.4亿元变动为1863.3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增加5.9亿元,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142.4亿元变动为148.3亿元。
因部分地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不及预期,市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经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已进行了调整,年初省人代会审议的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需相应调整,收入预算调减6.6亿元,由28.8亿元调整为22.2亿元;支出预算调减2.7亿元,由30.5亿元调整为27.8亿元。
受部分社会保险险种参保人数增加及缴费基数上调、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调整高于预期、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扩围等因素影响,年初省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省和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进行调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调增154.8亿元,由2361.4亿元调整为2516.2亿元;支出预算调增63亿元,由2290亿元调整为2353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调增99.6亿元,由1364.2亿元调整为1463.8亿元;支出预算调增23.9亿元,由1426.6亿元调整为1450.5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规定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出的管理措施切实可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同意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一、努力化解财政收支矛盾。坚持收入预期目标不动摇,切实加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依法、及时、足额征收。面对突出的收支矛盾,坚持“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保障重点、提高绩效”的原则,加强资金统筹,及时将盘活的存量资金统筹安排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和重大事项,切实保障扶贫攻坚、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大事等省委确定的各项重点支出需要。
二、积极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严格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和产业扶持政策,大力促进经济平稳发展。按照“在增量中调结构,在发展中促升级”要求,优化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努力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进一步调整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完善财政金融互动政策体系,大力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
三、切实强化财政预算管理。继续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扩大财政支出绩效考评范围,并将考评成果运用到预算编制等管理工作中。加强对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研究,科学谋划财政“十三五”发展,合理编制明年收支预算。按预算法规定的时间要求,在人代会举行的三十日前向省人大提交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继续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整合工作,规范专项资金项目设置,合理设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积极开展专项资金绩效审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