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关于四川省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 2015年10月21日 15时11分
  • 来源: 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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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预算调整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我省2015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16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27亿元,专项债券41亿元。经省人民政府研究,我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68亿元拟用于省级62亿元(均为一般债券),转贷市(州)、扩权试点县(市)106亿元。新《预算法》规定,省级政府在国务院下达的限额内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现报请调整全省和省级2015年财政预算。

      (一)收入方面

      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全额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市县政府使用债券由省级财政转贷,纳入市县财政预算管理。其中:一般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券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按此规定,一般公共预算中全省和省级均新增一般债务收入12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全省和省级均新增专项债务收入41亿元。

      (二)支出方面

      按照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需调整全省和省级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省和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分别调增127亿元、62亿元;省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预算调增65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调增41亿元;省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预算调增41亿元。

      目前,市县正在编制2015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方案,待全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具体安排项目确定后,将相应调整2015年全省财政支出相关科目预算数,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关于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发行与资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发行规模。经国务院批准,我省2015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16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27亿元,专项债券41亿元。一般债券期限为1年、3年、5年、7年、10年,专项债券期限为1年、2年、3年、5年、7年、10年。

      安排使用。按财政部要求,新增债券资金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重点支持国务院确定的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支出,严格控制用于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项目。因此,将作以下安排:一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79亿元,主要用于铁路、公路、机场、重大水利等。二是城镇化项目53亿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城市轨道交通、市政道路等。三是重点扶贫攻坚项目3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市县建立农村贫困户住房建设贷款分险基金。四是公益性事业发展项目6亿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体系、教育、医疗卫生等。最终项目安排以各地正式报送使用方案为准。

      还本付息。按照目前同期国债利率测算,预计2016-2025年,我省需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32.6亿元,本息合计200.6亿元;需支付债券发行费1360万元。按照“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由省级用款部门、市县政府负责偿还债券本息和支付发行费。

      风险控制。按照财政部明确的政府债务限额测算办法,我省2014年政府债务余额距离测算确定限额尚有一定空间。因此,2015年全省发行两批新增债券323亿元仍在政府可承受范围内,债务风险继续处于可控区间。

      资金使用管理。一是做好项目落实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制定债券资金分配方案,要求市县更新完善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库,合理编制使用方案,重点支持一批社会效益突出、带动效应明显、关系发展瓶颈的重大项目,确保项目早启动、早见效。同时,创新资金运作模式,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投入。二是积极组织债券发行。按照省政府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债券收支预算,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加快推进债券发行,确保资金尽快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债券资金监管。对市县债券使用方案进行备案审查,确保用途合规、重点突出,主要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做好债券资金预算管理、会计核算、项目安排、绩效评价等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四是严格履行还款责任。省级用款部门、市县政府将周密制订还款计划,严格落实还款资金来源,切实履行还款责任。

      二、其他预算调整及变动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省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全省和批准的省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至8月未发生调整。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全省和批准的省级一般债务收入预算,除本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需进行的预算调整外,未发生其他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省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全省和批准的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全省和批准的省级预算调整以及本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所需进行的预算调整外,1至8月还有如下调整及变动事项: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事项有:转入上年结转结余534.1亿元;中央新增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797.3亿元;调入资金102亿元。调减事项有: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6亿元。增减变动后,共调增支出预算1404.8亿元。转入的上年结转结余、中央新增转移支付将按规定用于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等方面的重点支出。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事项有:转入上年结转218.4亿元;中央新增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797.3亿元;调入资金16.8亿元。调减事项有:省下达市县转移支付补助1632.7亿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6亿元。增减变动后,共调减支出预算628.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收入。省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全省和批准的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至8月未发生调整。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全省和批准的省级专项债务收入预算,除本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所需进行的预算调整外,未发生其他调整。

      2.政府性基金支出。省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全省和批准的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全省和批准的省级预算调整以及本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所需进行的预算调整外,1至8月还有如下调整及变动事项:

      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增事项有:转入上年结转327.6亿元;中央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46.4亿元。调减事项有:调出资金102亿元。增减变动后,共调增支出预算272亿元。转入的上年结转、中央新增转移支付将按规定用于土地整理、农网还贷、城市基础设施、水利设施建设等相关支出。

      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增事项有:转入上年结转38.3亿元;中央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46.4亿元。调减事项有:调出资金16.8亿元。增减变动后,共调增支出预算67.9亿元。

      三、预算调整及变动结果

      按照上述调整及变动后,全省和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结果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省和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仍分别为3364.4亿元和828.3亿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全省和批准的省级一般债务收入均为136亿元,现均调整为263亿元。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6452.7亿元,调整变动为7984.5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由省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60.9亿元,调整变动为1494.1亿元。省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预算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的136亿元,调整为20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和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仍分别为1525.4亿元和74.5亿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全省和批准的省级专项债务收入均为19亿元,现均调整为60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1544.4亿元,调整变动为1857.4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由省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的74.5亿元,调整变动为142.4亿元。省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预算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的19亿元,调整为60亿元。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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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四川省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 2015年10月21日 15时11分
  • 来源: 财政厅
  •   一、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预算调整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我省2015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16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27亿元,专项债券41亿元。经省人民政府研究,我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68亿元拟用于省级62亿元(均为一般债券),转贷市(州)、扩权试点县(市)106亿元。新《预算法》规定,省级政府在国务院下达的限额内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现报请调整全省和省级2015年财政预算。

      (一)收入方面

      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全额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市县政府使用债券由省级财政转贷,纳入市县财政预算管理。其中:一般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券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按此规定,一般公共预算中全省和省级均新增一般债务收入12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全省和省级均新增专项债务收入41亿元。

      (二)支出方面

      按照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需调整全省和省级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省和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分别调增127亿元、62亿元;省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预算调增65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调增41亿元;省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预算调增41亿元。

      目前,市县正在编制2015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方案,待全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具体安排项目确定后,将相应调整2015年全省财政支出相关科目预算数,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关于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发行与资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发行规模。经国务院批准,我省2015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16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27亿元,专项债券41亿元。一般债券期限为1年、3年、5年、7年、10年,专项债券期限为1年、2年、3年、5年、7年、10年。

      安排使用。按财政部要求,新增债券资金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重点支持国务院确定的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支出,严格控制用于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项目。因此,将作以下安排:一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79亿元,主要用于铁路、公路、机场、重大水利等。二是城镇化项目53亿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城市轨道交通、市政道路等。三是重点扶贫攻坚项目3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市县建立农村贫困户住房建设贷款分险基金。四是公益性事业发展项目6亿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体系、教育、医疗卫生等。最终项目安排以各地正式报送使用方案为准。

      还本付息。按照目前同期国债利率测算,预计2016-2025年,我省需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32.6亿元,本息合计200.6亿元;需支付债券发行费1360万元。按照“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由省级用款部门、市县政府负责偿还债券本息和支付发行费。

      风险控制。按照财政部明确的政府债务限额测算办法,我省2014年政府债务余额距离测算确定限额尚有一定空间。因此,2015年全省发行两批新增债券323亿元仍在政府可承受范围内,债务风险继续处于可控区间。

      资金使用管理。一是做好项目落实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制定债券资金分配方案,要求市县更新完善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库,合理编制使用方案,重点支持一批社会效益突出、带动效应明显、关系发展瓶颈的重大项目,确保项目早启动、早见效。同时,创新资金运作模式,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投入。二是积极组织债券发行。按照省政府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债券收支预算,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加快推进债券发行,确保资金尽快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债券资金监管。对市县债券使用方案进行备案审查,确保用途合规、重点突出,主要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做好债券资金预算管理、会计核算、项目安排、绩效评价等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四是严格履行还款责任。省级用款部门、市县政府将周密制订还款计划,严格落实还款资金来源,切实履行还款责任。

      二、其他预算调整及变动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省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全省和批准的省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至8月未发生调整。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全省和批准的省级一般债务收入预算,除本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需进行的预算调整外,未发生其他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省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全省和批准的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全省和批准的省级预算调整以及本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所需进行的预算调整外,1至8月还有如下调整及变动事项: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事项有:转入上年结转结余534.1亿元;中央新增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797.3亿元;调入资金102亿元。调减事项有: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6亿元。增减变动后,共调增支出预算1404.8亿元。转入的上年结转结余、中央新增转移支付将按规定用于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等方面的重点支出。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事项有:转入上年结转218.4亿元;中央新增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797.3亿元;调入资金16.8亿元。调减事项有:省下达市县转移支付补助1632.7亿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6亿元。增减变动后,共调减支出预算628.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收入。省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全省和批准的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至8月未发生调整。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全省和批准的省级专项债务收入预算,除本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所需进行的预算调整外,未发生其他调整。

      2.政府性基金支出。省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全省和批准的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全省和批准的省级预算调整以及本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所需进行的预算调整外,1至8月还有如下调整及变动事项:

      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增事项有:转入上年结转327.6亿元;中央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46.4亿元。调减事项有:调出资金102亿元。增减变动后,共调增支出预算272亿元。转入的上年结转、中央新增转移支付将按规定用于土地整理、农网还贷、城市基础设施、水利设施建设等相关支出。

      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增事项有:转入上年结转38.3亿元;中央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46.4亿元。调减事项有:调出资金16.8亿元。增减变动后,共调增支出预算67.9亿元。

      三、预算调整及变动结果

      按照上述调整及变动后,全省和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结果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省和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仍分别为3364.4亿元和828.3亿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全省和批准的省级一般债务收入均为136亿元,现均调整为263亿元。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6452.7亿元,调整变动为7984.5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由省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60.9亿元,调整变动为1494.1亿元。省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预算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的136亿元,调整为20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和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仍分别为1525.4亿元和74.5亿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全省和批准的省级专项债务收入均为19亿元,现均调整为60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1544.4亿元,调整变动为1857.4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由省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的74.5亿元,调整变动为142.4亿元。省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预算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的19亿元,调整为60亿元。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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