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分自然保护区存在水电开发和采矿活动
省环保厅对31个自然保护区进行了检查。自然保护区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其中,核心区和缓冲区禁止开展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但检查中发现,部分保护区内仍不同程度存在采矿、水电开发活动;个别保护区功能区划不尽合理,缓冲区、核心区仍有原住民居住;存在未批先建的建设项目;部分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不健全,标准化建设和日常管理滞后。省环保厅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切实加强问题整改,坚决整治各种违法开发建设活动。(记者 刘宇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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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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