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 每人最低增120元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此次调整水平按照2013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确定。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其中,普遍调整的具体办法是: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再按每年增加5元调整。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2013年度内艰苦边远地区新增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等群体分别给予适当倾斜。
据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负责人介绍,这是我省十年来连续第十次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与以往的调整方案不同,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在体现公平的同时,普遍调整进一步强化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例如某退休人员如果养老保险缴费满40年,那么除了在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内,每月增加120元外,其余25年以每年5元累计,其每个月可再增加125元养老金。
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只是我省今年统筹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工作中的一项。根据省人社厅2014年重点工作安排,今年我省将继续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统筹研究适当降低缴费负担政策,加大对新建企业和小微企业扶持力度。鼓励参保人员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省级统筹质量,完善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办法,以适应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 (记者 刘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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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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