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探索建立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的长效机制
要实现“持之以恒”,该如何破题?记者就此采访了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
鼓励社会资金参与
问:住建部提出,5年内实现90%村庄生活垃圾得到处理,而四川将时间压缩到1年,如何实现这一目标?
答:简单地说,从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机制、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两个方面入手。
目前,我省仍有15%左右的村庄是生活垃圾治理的“盲点”——由于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原因,这些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机制还未建立。下一步,将根据其实际情况,探索创新不同的治理模式,建立起能有效运转的农村生活来及收运处理机制。
就相关基础设施而言,我省要量、质齐升。一方面,部分已有设施设备需要改造升级,提升效率;另一方面,仍属“盲点”的村庄尚需新建生活垃圾收集点(房)、乡镇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区域性垃圾卫生填埋场(站)等设施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拓宽覆盖范围。
问:不管是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治理模式推广,都需要资金投入。如何确保这笔资金“源源不断”?
答:在财政资金投入方面,农村垃圾治理,将继续作为省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重点投入领域之一。四川将进一步整合省级其他相关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带动、引导各级地方政府投入,重点支持各村设备设施的添置、更新。
当然,光靠财政投入是不够的。为此,我省将进一步放开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采取BOT、PPP、TOT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同时,我省将在有条件的地区,尝试城市生活垃圾保洁、清运和处理模式往农村覆盖的运作模式,鼓励城市相关企业“接管”农村垃圾处理,实现规模化运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另外,在丹棱县龙鹄村,以每位村民每月交纳一元钱的标准引入承包人的“龙鹄模式”,将在全川推广。这一模式改变了政府“大包大揽”的局面,既增强村民参与积极性,又突破了“财政投入大、安全隐患多、政府包袱重”的治理局限,是一种可持续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
激发村民主人翁意识
问:如何防止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始无终?
答:事实上,四川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已经制度化了——我省已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组织体系和政策法规。从《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到《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保洁队伍及其工作机制建设标准》,对建立日常卫生保洁制度、制定环境卫生村规民约、确立村庄清扫保洁人员队伍,将相关人员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等,都有明确规定和保障。
除了制度,群众参与也很重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不是“政府干,农民一边儿看”。要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村民认识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好处;同时,引导各村居民摒弃不文明、不卫生陋习,提高文明卫生意识,树立“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的意识,主动进行垃圾分类。
此外,强化各方监督必不可少。严格执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暗访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办法,健全“暗访—整改—督导—问责”联动机制。同时,拟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开展民意调查,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强化舆论监督,通过设立在各类媒体上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栏,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记者 熊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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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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