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已建13个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 川籍务工人员为服务对象
四川每年约有1100万名农民工外出务工。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晓林介绍,驻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川籍务工人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为他们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驻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一般在省外农民工集中地区设立。各市(州)、县(市、区)建立的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服务本市、县籍务工人员的同时,也为其他川籍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必要帮助。“我们要求我省条件成熟的300万以上人口市(州)和百万人口大县(市、区),在本市、县籍外出务工人员集中的地区建立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王晓林介绍,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下一步建立目标将瞄准长三角、珠三角,以及北京、上海等川籍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地区。
我省还出台了《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建立健全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指导意见》,与川籍农民工聚集地司法行政机关签订《省际(城际、县际)间农民工法律援助合作协议》,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外务工人员法律援助维权长效机制。(记者 庞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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