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将向省外川籍务工人员延伸
目前,我省相关市、县在外出农民工主要聚集地设立了规范化的省外工作站12个。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晓林介绍,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主要为川籍省外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不重复建设,绝对不能‘遍地开花’。”省外川籍务工人员集中的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建立工作站的数量不超过两个;地级市建立工作站的数量为一个。同时,各市(州)、县(市、区)建立的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服务本市、县籍务工人员的同时,也应当为其他川籍求助人员提供必要帮助。
建立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主要依托川籍在省外执业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及其执业机构,川籍省外商会、支乡联谊会等民间组织,政府驻省外办事机构、驻外流动党组织等建立,工作职责包括解答川籍务工人员的法律咨询、为川籍务工人员代写法律文书、组织开展对川籍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引导帮助川籍务工人员向务工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对应当由户籍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等。
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下一步建立目标将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以及北京、山西等川籍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地区。我省还将出台《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建立健全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指导意见》,规范和指导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记者 庞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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