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2014年立法计划出台 制定类项目20件
列入省政府2014年立法计划的地方性法规、规章项目共57件。其中,制定类项目20件,包括省人口计生委负责起草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起草的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省环保厅负责起草的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省政府法制办负责起草的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等省政府规章。
除制定类项目外,立法计划还列入抓紧开展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项目11件,如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四川省旅游投诉暂行规定(修订)等;开展调研论证的项目26件,如四川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四川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店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修订),四川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四川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等。
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部门要落实起草工作责任制。同时,要扩大群众参与,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记者 熊润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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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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