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4

省政府2014年立法项目论证会召开

  • 2013年12月16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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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年12月5日,省法制办组织召开了省政府2014年立法项目论证会。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希龙、省人大法工委主任田万国、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夏黎阳,省社科院、省委党校、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的7名资深专家,省律师协会主要负责人和国浩(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天天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四川尚上律师事务所、四川君盛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等7名资深律师参加了论证会。

      参会的法律专家围绕地方立法应当重点关注哪些方面、哪些项目急需列入2014年省政府立法计划,充分发表了意见,并填写了《省政府2014年立法项目征求意见表》,勾选了他们认为应当列入2014年立法计划的项目。

      省法制办主任张渝田同志在讲话中指出,立法项目的选择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要结合十八大精神和三中全会精神选择明年的立法项目;二是要结合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选择明年的立法项目;三是要结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选择明年的立法项目。他还就政府立法中的有关工作提出了要求。

      省人大法工委主任田万国同志就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为民立法;二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三是严肃认真对待立法计划。

      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夏黎阳同志在讲话中谈到,立法需要充分的利益博弈,立法过程中要保证各方面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政协将按照三中全会的要求,与人大和政府密切配合,深入推进立法协商工作。

      省法制办副主任彭矛同志在会议小结时强调,立项作为政府立法的一个环节,只是立法工作的开始,更重要的是做好后续各项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他感谢与会的各方面对政府立法工作的支持,表示省法制办将认真研究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把政府立法项目选择好,通过政府立法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的顺利推进。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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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2014年立法项目论证会召开

  • 2013年12月16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法制办
  •   2013年12月5日,省法制办组织召开了省政府2014年立法项目论证会。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希龙、省人大法工委主任田万国、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夏黎阳,省社科院、省委党校、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的7名资深专家,省律师协会主要负责人和国浩(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天天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四川尚上律师事务所、四川君盛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等7名资深律师参加了论证会。

      参会的法律专家围绕地方立法应当重点关注哪些方面、哪些项目急需列入2014年省政府立法计划,充分发表了意见,并填写了《省政府2014年立法项目征求意见表》,勾选了他们认为应当列入2014年立法计划的项目。

      省法制办主任张渝田同志在讲话中指出,立法项目的选择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要结合十八大精神和三中全会精神选择明年的立法项目;二是要结合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选择明年的立法项目;三是要结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选择明年的立法项目。他还就政府立法中的有关工作提出了要求。

      省人大法工委主任田万国同志就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为民立法;二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三是严肃认真对待立法计划。

      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夏黎阳同志在讲话中谈到,立法需要充分的利益博弈,立法过程中要保证各方面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政协将按照三中全会的要求,与人大和政府密切配合,深入推进立法协商工作。

      省法制办副主任彭矛同志在会议小结时强调,立项作为政府立法的一个环节,只是立法工作的开始,更重要的是做好后续各项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他感谢与会的各方面对政府立法工作的支持,表示省法制办将认真研究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把政府立法项目选择好,通过政府立法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的顺利推进。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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