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新政

  • 2013年09月18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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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8月26日,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3天后,《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出炉”。

      这些政策将给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带来哪些利好?9月17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这两份文件进行详解。

      民营经济增加值力争5年翻番

      40%、60%,这是我省民营企业数量与江苏、浙江两省的对比。

      数量差异背后是质量的差距。不久前公布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我省仅15家,而浙江、江苏分别是142家和108家。

      在此背景下,《意见》提出,到2017年,我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力争达2.7万亿元,实现5年翻番。

      如何实现目标?两个文件带来四大着力方向——

      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凡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一律对民间投资开放”;“凡能依法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下放”。

      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鼓励民营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创新品牌战略、加强企业管理。力争到2017年,培育6个“千亿级”、6个“500亿级”民营企业产业集群,打造5个“百亿级”川商产业园区,重点建设50个省级、50个市级、100个县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

      优化发展环境。简政放权,清理修订不利于民企投资发展的政策规定,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投资主体合法财产和收益。

      强化政策扶持。8大政策,从财税、金融、要素保障等多个层面,推进民营经济发展。

      省民营办主任、省工商局局长万鹏龙称,早在年初,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就被列入全省5大重点工作之一。为找到解决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办法,在过去大半年时间里,政策起草组在省内、省外同步展开调研,“国内其他地方近期出台的政策文件,特别是突破性、创新性做法都被吸纳进来”。

      重平等、重公平、重保护

      民营企业最希望获得什么?文件起草组前期的调研找到答案:希望获取平等的政治地位、经济待遇和法律保障。

      支持政策的破题点也从这里开始。

      重平等、重公平、重保护,成为贯穿在两个文件中最核心的主线。《意见》明确,“切实破除体制性障碍,推动民间资本有效进入金融、能源、铁路、电信、文化、医药健康等领域。各地可采取实施股权出让、组建投资基金、推行业主招标、开展特许经营权转让、实行综合补偿等办法,畅通特定领域内民间投资进入渠道。”

      万鹏龙透露,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各级民营办、工商联创新设立了民营企业申诉维权中心,以改变民营企业申诉无门的窘境。

      四大顽疾逐一开“药方”

      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由省本级实施审批核准的项目外,市(州)、县(市、区)本级可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下放到市(州)、县(市、区)——自《意见》正式印发以来,这段数十字的表述,在民营企业中引起巨大反响。

      一直以来,审批难与融资难、创新难、要素获取难,并列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4大顽疾。

      对此,两个文件逐一开出破解“药方”。

      针对融资难,从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奖补比例、完善国库现金存款资源配置机制,到加大担保贷款财政奖补力度,两个文件均作出明确要求。“省级财政还将建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对符合条件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省财政厅总会计师朱华勇补充。

      针对创新难,《政策措施》中除有“民营企业建立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5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资助或奖励”等“真金白银”的表述外,还明确鼓励职务发明的主持者和重要参与者,可以“以技术成果作价出资入股,参与收益分配”。

      针对要素资源获取难,文件明确提出,对列入省50项重大推进项目的民营企业用地,统筹使用省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确需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法按程序及时调整。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工业项目在原土地上增加厂房建筑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的,不再增收或调整土地出让金。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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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新政

  • 2013年09月18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8月26日,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3天后,《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出炉”。

      这些政策将给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带来哪些利好?9月17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这两份文件进行详解。

      民营经济增加值力争5年翻番

      40%、60%,这是我省民营企业数量与江苏、浙江两省的对比。

      数量差异背后是质量的差距。不久前公布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我省仅15家,而浙江、江苏分别是142家和108家。

      在此背景下,《意见》提出,到2017年,我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力争达2.7万亿元,实现5年翻番。

      如何实现目标?两个文件带来四大着力方向——

      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凡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一律对民间投资开放”;“凡能依法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下放”。

      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鼓励民营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创新品牌战略、加强企业管理。力争到2017年,培育6个“千亿级”、6个“500亿级”民营企业产业集群,打造5个“百亿级”川商产业园区,重点建设50个省级、50个市级、100个县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

      优化发展环境。简政放权,清理修订不利于民企投资发展的政策规定,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投资主体合法财产和收益。

      强化政策扶持。8大政策,从财税、金融、要素保障等多个层面,推进民营经济发展。

      省民营办主任、省工商局局长万鹏龙称,早在年初,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就被列入全省5大重点工作之一。为找到解决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办法,在过去大半年时间里,政策起草组在省内、省外同步展开调研,“国内其他地方近期出台的政策文件,特别是突破性、创新性做法都被吸纳进来”。

      重平等、重公平、重保护

      民营企业最希望获得什么?文件起草组前期的调研找到答案:希望获取平等的政治地位、经济待遇和法律保障。

      支持政策的破题点也从这里开始。

      重平等、重公平、重保护,成为贯穿在两个文件中最核心的主线。《意见》明确,“切实破除体制性障碍,推动民间资本有效进入金融、能源、铁路、电信、文化、医药健康等领域。各地可采取实施股权出让、组建投资基金、推行业主招标、开展特许经营权转让、实行综合补偿等办法,畅通特定领域内民间投资进入渠道。”

      万鹏龙透露,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各级民营办、工商联创新设立了民营企业申诉维权中心,以改变民营企业申诉无门的窘境。

      四大顽疾逐一开“药方”

      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由省本级实施审批核准的项目外,市(州)、县(市、区)本级可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下放到市(州)、县(市、区)——自《意见》正式印发以来,这段数十字的表述,在民营企业中引起巨大反响。

      一直以来,审批难与融资难、创新难、要素获取难,并列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4大顽疾。

      对此,两个文件逐一开出破解“药方”。

      针对融资难,从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奖补比例、完善国库现金存款资源配置机制,到加大担保贷款财政奖补力度,两个文件均作出明确要求。“省级财政还将建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对符合条件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省财政厅总会计师朱华勇补充。

      针对创新难,《政策措施》中除有“民营企业建立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5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资助或奖励”等“真金白银”的表述外,还明确鼓励职务发明的主持者和重要参与者,可以“以技术成果作价出资入股,参与收益分配”。

      针对要素资源获取难,文件明确提出,对列入省50项重大推进项目的民营企业用地,统筹使用省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确需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法按程序及时调整。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工业项目在原土地上增加厂房建筑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的,不再增收或调整土地出让金。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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