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
6月18日,副省长刘捷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关工作。会议听取了省工业化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第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建议的汇报,研究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方式和标准,并对下一步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刘捷指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规范意识,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把项目审查关口,凡是不符合支持方向的、不属于产业发展规划鼓励类的、未按规定通过环评等手续的项目,一律不得支持。在项目选择上,要注重项目在产业或行业中的战略性地位和发展潜力。要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的支持标准,以贷款贴息方式安排的,必须采用一致的贴息标准并严格按照实际贷款年限和已落实的贷款额度来确定支持额度。要分行业健全评审专家库,完善评审专家准入、退出机制,建立评审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谁牵头、谁评审,谁签字、谁负责”。要通过资金的支持引导,真正实现促进自主创新突破、新兴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升级的目的。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