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快构建城镇化发展新格局
◎做强产业促进就业,新增二、三产业就业岗位150万个
◎大力实施“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今年向农民工提供公租房不低于全省房源总量的30%
◎推进“百镇建设试点行动”,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商贸、工业和旅游镇
◎有效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难问题,保障农民工享有同等医疗卫生服务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新增城镇人口150万,城镇化率提高1.6个百分点以上;新增二、三产业就业岗位150万个;为农民工提供3万套以上公共租赁住房……5月14日,省政府发布《关于2013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了上述目标。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对于我省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意义重大。《意见》指出,总体看,四川城镇化进程仍然滞后,不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也落后于四川工业化水平,处于必须加快发展的阶段。我省将努力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加快构建四川城镇化发展新格局。
坚持加速与提质并重,坚持城乡统筹和区域统筹,坚持因地制宜和分类指导,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产业发展为依托,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根本,以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加快发展四大城市群、重点发展区域性中心城市、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今年将重点做好六项工作:
做强产业促进就业——坚持把新增城镇就业岗位放在首位,推进产城一体、园城共融,不断增强城镇吸纳就业能力。发挥工业主导作用,积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传统优势产业,实现新增就业岗位25万个;加大对建筑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建筑业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重要作用,实现新增就业岗位25万个;大力发展服务业,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充分发挥其“最大就业容纳器”功能,实现新增就业岗位100万个。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强分配管理,并轨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加快构建符合省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大力实施“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把进城农民工住房问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统筹解决。对已在城镇落户的农民工给予和城镇居民同等的住房保障,对有稳定职业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今年全省提供给农民工的公共租赁住房不低于其房源总量的30%。
推进小城镇建设——推进“百镇建设试点行动”,加快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经济强镇、区域重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其中,工业镇注重提高对工业园区的支撑和服务配套能力;商贸镇注重加强商业街区、集贸市场和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旅游镇注重塑造文化风貌特色,完善提升服务接待能力。坚持城乡统筹,注重小城镇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引导农民向农村新型社区适度集中。
推进旧城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把旧城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推动城镇转型升级。坚持科学编制旧城改造规划,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改扩建、综合整治和拆除新建等多种方式,避免简单地大拆大建;在金融、土地、财政、税收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支持居民自主改善居住条件;加快改造旧城区供排水、供电供气和广电通讯等设施及配套管网,推进管线下地;配套完善旧城区农贸市场、防灾避险场所和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
加快城市新区建设——突出集约发展、内涵发展、绿色发展、特色发展理念,以科学规划引领建设宜居宜业宜商的城市新区。坚持产业带动,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聚集商气人气。加快城市新区水、电、路、气、通讯、生态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镇承载人口和吸纳产业的能力。坚持重点突破,把天府新区建设成为城市新区的典范;推动一批市(州)所在城市规划建设城市新区,做大做强区域性中心城市;支持发展条件好的县(市、区)依托产业园区拓展城市新区,增强人口和产业的聚集功能。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适应人口城镇化和农民工市民化发展需要,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基层和社区延伸。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教育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化,有效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难问题。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农民工享有同等医疗卫生服务。建设一批文化、体育设施和主题公园、城市绿地,为市民休闲、健身、娱乐提供场所。《意见》同时明确了包括户籍、土地、社会保障、行政区划调整、投融资等方面改革的五大引导政策。其中,明确提出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转户制度体系,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加快实现持证者在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权利。(记者 万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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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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