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省级八部门联合专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
对排查、监管和处理责任未落实、欠薪处理尤其是源头性欠薪处理不力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和各市州政府,年前必须出台建设施工领域欠薪处理责任制实施办法
从11月15日起,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总工会等八部门将联合进行全省贯彻欠薪处理责任制和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检查持续到2014年1月20日。
省人社厅监察处负责人介绍,这是国家和省决定的当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阶段性工作,包括:实现春节前欠薪举报投诉案件基本处理,工资类争议案件基本办结,因欠薪引发的群众性事情得到妥善处置。
省上成立贯彻欠薪处理责任制和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要求各市(州)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明确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对排查、监管和处理责任未落实、欠薪处理尤其是源头性欠薪处理不力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去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决定在建设施工领域建立欠薪处理责任机制。但近一年时间过去,落实文件精神的部门和市(州)不多,此次专项检查要求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和各市(州)政府在年底前,出台具体的贯彻欠薪处理责任制实施办法。因客观情况不能在年底前出台的,要说明具体原因,并确定出台时间表。
此次专项检查,各地以管辖范围为责任区域,普遍排查本辖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并以企业或项目为单位逐一建立工资支付情况台账,掌握并跟踪欠薪隐患。重点加强四方面的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等其他权益维护情况。八部门要求各地高度重视高速公路、铁路(包括高铁和地铁)、水电以及因水电建设导致城镇搬迁等新建项目涉及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地震灾区要全面排查重建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记者 刘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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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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