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多部门合力处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岁末年终,是建设领域许多农民工结薪时。近日,市建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建设、人社、公安等部门合力处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对于遭遇工资拖欠的农民工应该如何维权,《办法》作出了细致的规定。在步骤上,农民工依法受雇,按合同约定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在未能取得约定工资情况下,应分别与所属劳务企业、项目部及施工(总)承包企业协商解决。与各方协商未果或均不予解决的,农民工应按照项目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顺序逐级进行工资拖欠投诉登记和投诉申报,不得越级投诉。在投诉人数上,集体性投诉应选派5名及以下代表进行投诉;投诉时不得采取非法手段,影响相关管理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农民工投诉实行实名投诉登记和投诉申报制度,应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和依据,真实申报被拖欠工资金额,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农民工投诉登记时,应提供身份证、居住证、权益卡等有效证件;能有效证明劳务用工关系的相关材料。农民工投诉申报时,应提供具有全市统一编码的工资拖欠投诉申报手册(含拖欠登记表、申报表等);劳动计酬的书面凭据;与用工企业进行工资结算的书面依据(包括应支付工资的项目名称、数额、支付时间、支付企业等);与劳务企业、项目部、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别协调解决的凭据等。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