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土地规划利用“红线”划定 严禁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专项监管工作将监管重点放在土地规划编制和用途管制、征收审批和农用地转用、土地供应、土地登记确权颁证等土地规划利用管理工作的四大环节上。加强规划编制和用途管制环节,将严格实行土地一级分类的全面监管,严禁擅自改变土地规划用途;分类锁死农业用地、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城镇建设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布局和规模。征收审批和农用地转用环节,将对天府新区土地征收报件加快审查;切实抓好批后监管,明确批后实施监管分级责任,严防擅自改变用地规划和布局征占土地。加强土地供应环节,天府新区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划拨、出让、租赁国有土地须按国家要求,及时通过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在线上报,杜绝不符合规划用途、不符合土地征收规定、不符合产业布局、不符合供地程序的用地行为。土地登记确权颁证环节,土地受让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为确保形成监管合力,我省建立天府新区土地规划利用专项监管联席会议机制,由省监察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成员单位。成都、眉山、资阳建立相应监管机制。
为确保监管实效,我省将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信访核查等方式,强化对天府新区土地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快天府新区土地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形成“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三维监管格局。
对天府新区土地规划利用中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纪检监察机关将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土地利用不合理等情况严重的地区,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形成天府新区从严管地的高压态势。(记者 陈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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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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