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派出所警力要达到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50%以上
为推动全省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再上新台阶,省公安厅计划全面推动实施基础工作信息化、警务管理标准化、执法执勤规范化、基层活力最大化、服务群众高效化等建设工程。
会议明确提出,2013年底前派出所警力达到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50%以上;今后,除专业技术人员外,全省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新录用的民警,都必须先到基层派出所工作一年、监所和交警队各工作半年。
争取2013年底前,社区每个警务室至少配备2名警察,全面推行社区民警专职化,力争通过三年时间,让派出所40%以上的警力扎根社区。进一步健全干部提拔任用机制,派出所所长、副所长要从社区民警中优先选拔。 (记者 陈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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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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