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关于《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公示

  • 2020年01月07日 18时19分
  • 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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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省政府令第278号)和农业农村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厅对2014年印发的《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政策法规处反映。

    联系电话及传真:028-85505871

    电子邮箱:snytfgc@163.com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月7日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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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公示

  • 2020年01月07日 18时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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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省政府令第278号)和农业农村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厅对2014年印发的《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政策法规处反映。

    联系电话及传真:028-85505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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