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8年度省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公告(2019年 第4号)
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150号)、《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度环境信用评价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川环办函〔2018〕654号)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18〕667号)有关要求,我厅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开展了2018年度省级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经企业申报自评,县、市、省三级生态环境部门逐级审查,厅企业环境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审议并公示,生态环境厅第14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将2018年度省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公众服务平台”(http://182.148.109.13:8080)予以公告。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