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示拟推荐四川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新保护单位名单的公告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检查和调整工作的通知》(办非遗发〔2019〕66号)要求,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各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厅直相关单位对近3年来四川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责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我省拟推荐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新保护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即日起至2019年6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来访形式实名反映(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
受理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邮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
联系电话:028-86703710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6月19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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