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公告(2019年第6号),现就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四川省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方式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实行网上申请、现场审核的方式。
二、网上申请
(一)申请时间
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19年6月18日9时至23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
(二)申请地选择
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的市(州)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口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三、现场审核
网上申请工作结束后,申请人必须前往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并按照网上申请预约时间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现场审核。
(一)审核时间
2019年6月26日至30日。
(二)审核地点及联系方式
1.成都市司法局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柿子巷11号
咨询电话:028-86262072、86266207
2.自贡市司法局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西林街169号
咨询电话:0813-8618619
3.攀枝花市司法局
地址:攀枝花市炳三区佳联路5号
咨询电话:0812-3337174
4.泸州市司法局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西南商贸城17区A栋2楼泸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30-3196937
5.德阳市司法局
地址: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政务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0838-2508130
6.绵阳市司法局
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集中办公区5号楼西楼
咨询电话:0816-2265212
7.广元市司法局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雪峰大道15号办公楼
咨询电话:0839-3229353
8.遂宁市司法局
地址:遂宁市遂州北路68号
咨询电话:0825-2220273
9.内江市司法局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玉环巷55号
咨询电话:0832-2027807
10.乐山市司法局
地址:乐山市龙游路西段205号
咨询电话:0833-2558348、2558342
11.南充市司法局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北湖巷89
咨询电话:0817-5258955、2263801
12.宜宾市司法局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南岸西区西沿线龙金庙路
咨询电话:0831-8226936
13.广安市司法局
地址:广安市思源大道53号
咨询电话:0826-2392199
14.达州市司法局
地址:达州市西外永兴路2号
咨询电话:0818-2123763
15.巴中市司法局
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440号
咨询电话:0827-5184678
16.雅安市司法局
地址:雅安市雅州大道456号政务中心A区三楼
咨询电话:0835-2239709
17.眉山市司法局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彭山路与富牛大道交汇处东南角司法行政业务大楼403室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咨询电话:028-38186106
18.资阳市司法局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天台路368号资阳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3楼316室)
咨询电话:028-26110193
19.阿坝州司法局
地址:马尔康市达尔玛街167号
咨询电话:0837-2821135
20.甘孜州司法局
地址:康定市炉城镇木雅路一段961号
咨询电话:0836-2811350
21.凉山州司法局
地址:西昌市春苑路27号
咨询电话:0834-2172563
四川省司法厅咨询电话:028-86756796、86751097、86754397
(三)应提交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港澳居民还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2.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
3.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申请人毕业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符的,须由毕业院校或公安机关等部门出具有效勘误证明。申请人所持毕业证书学制与入学年份不相符的,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学籍证明。
4.与本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5.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审验后退回。
四、证书授予及颁发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四川省司法厅
2019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