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省人民政府2017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的公示

  • 2018年05月09日 15时59分
  • 来源: 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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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2017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自查自评报告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2017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评价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1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结合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自查情况,起草了《四川省人民政府2017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现予以公示。 

      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5月9日-2018年5月15日 

      受理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通信地址:成都市陕西街26号 邮编:610041 

      联系方式:(028)86145605 邮箱:scjyddb@126.com 

     

      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2017年度履行教育职责 

      情况自查自评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等要求,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相关省级部门和各市(州)人民政府,对照测评体系,逐项进行了自查自评,有关情况如下。 

      一、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不移实施“科教兴川”和“人才强省”战略,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加快发展。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了教育重大事项由省委深改领导小组审议的制度。理顺管理体制,落实主管部门、地方党委政府职责,形成上下联动、分工负责、权责统一的管理机制。 

      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坚持和完善高校和基层党建工作评估考核制度。全面加强普通高校、中小学党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省委常委会每年听取省委教育工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省委教育工委每年听取高校党委书记述职,并进行评议考核。中小学党建纳入地方党委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省教育工作总体布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自觉接受纪律监督,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加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坚决落实教育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培养、选拔、管理和监督制度,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规定,推进高校领导班子建设。 

      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召开了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建设会议。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健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评价体系。督促各地各高校加强专门力量建设,推动工作队伍配备,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明显提升。 

      加强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工作责任,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深入落实的工作格局。 

      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学校安全稳定管理责任机制。建立中小学安全风险、高校安全稳定、高校考试招生安全稳定防控体系。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招生考试连续15年保持安全稳定。 

      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建立语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推动对市、县级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积极推进推普脱贫攻坚工作。 

      (二)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 

      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及时配套出台省级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并公布省市县三级教育权责清单,教育系统权力清单57项。建立健全行权机制,深入推进依法治教。 

      建立和落实推进国家重大教育政策、工程和项目的规范管理、部门协同、责任追究机制。制定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实施方案、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教育扶贫、教育信息化等重大政策,加强督促检查。 

      深化教育改革开放。成立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健全省和地方联动推进重大教育改革、决策咨询和风险评估、宣传和信息沟通、督查督导等四项改革工作机制。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建立和落实教育领域“放管服”“管办评”改革的统筹协调推进机制。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建立完善本省来华学生管理制度及协调管理机制,留学人数达11967人。 

      (三)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 

      鼓励和支持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组织和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出台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及扶持办法,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逐年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2.14%。制定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幼儿园教师编制核定标准。制定出台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城镇小区按人口规模和布局规划配建幼儿园达52.64%。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4.07%,达到规划目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做到划片招生。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161个县(市、区)通过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省级评估,其中126个通过了国家认定。出台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意见,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职工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四统一”,“三免一补”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积极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实施高中阶段普及攻坚,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92%。职普招生比大体相当,近三年,保持在4.5:5.5左右。全面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积极引导职业院校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衔接,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水平,中职办学条件全面提升。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工作,2017年,全省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60%。 

      推进高等教育分类发展。开展高等教育分类体系建设,健全管理制度。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24所院校开展试点。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取得明显进展,8所高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名单。高等教育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提升。 

      支持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出台落实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分类登记管理和年检制度,制定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管办法,规范办学行为,确保民办教育健康稳定发展。 

      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将继续教育纳入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规划。推动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持续推进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分制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和社区教育发展。建设四川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 

      加快发展民族教育。持续推进民族地区“十年行动”计划、“9+3”免费教育计划,创造性实施民族自治地区15年免费教育、“一村一幼”计划等工程。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双语教育持续协调发展。民族地区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明显提升。 

      加强国防教育。设立学校国防军训办公室,联合省军区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军事理论教学、军事训练工作。学校国防教育工作专项经费和学生军事技能训练经费纳入预算保障。空军飞行员基地班等工作卓有成效。 

      努力办好特殊教育。全面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0.45%,超过规划目标。建立特殊教育学校127所。全省建成并投入使用652个特殊教育资源教室。 

      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全面落实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实施专项计划,建立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长效机制。落实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本专科招生2万余名。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在输入地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得到落实。通过多种方式,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 

      解决热点难点问题。2017年省级信访部门办理群众涉教类信访事项811件,按期办结率100%,相关合理诉求得到基本解决。 

      (四)统筹推进教育工作情况。 

      建立教育工作决策管理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教育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履行法定程序。建立教育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并落实教育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 

      落实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面落实“三个优先”。2017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8.53%,其中教育支出增长10.71%,增幅高于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优化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落实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重点围绕我省产业发展需求,增设新兴产业发展和经济社会急需的专业。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合理规划基础教育学校布局,保障学校数量、规模与城市(镇)发展和人口增长相适应。 

      制定落实各级各类教育标准。全面建立落实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生均拨款标准的制度。制定落实幼儿园到高等学校系列建设及装备办学条件标准。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通过实施“全面改薄”等工程,全面落实政府对薄弱地区薄弱学校托底责任。 

      强化教育督导。《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立法已经省人大常委会一审通过。设立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编制8人,独立行使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相关职能。建立省督学和专家队伍,工作保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化系统平台。建立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公示、公告、约谈、问责、限期整改和复查等制度。督导结果作为单位和负责人考核奖惩重要依据。 

      建立健全教育领域军民融合发展机制。成立以省委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编制完成相关规划、方案,就教育领域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加强高校相关学科和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建有军民融合相关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1个。 

      (五)加强教育保障情况。 

      依法落实教育财政投入。2017年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教育支出比上年增长9.45%。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比上年增长幅度均高于6%。其中,普通高中增长幅度达14.35%。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落实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实施师德“一票否决”。落实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学校按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用于教师培训政策,建立省市县校培训体系。全面建立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称评聘、培养培训、考核评价机制。建立落实教师编制标准。建立落实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全面落实中小学绩效工资制度,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和阅卷教师选聘、培训、考核、监督等措施,保障监考阅卷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加强教材建设。落实国家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加强教材和教辅资料管理。国家课程教材均在教育部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中小学、中职学校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国家统编三科教材,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开学定期监督检查。教育厅成立教材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教材管理。 

      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制定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2017年起,起始年级大班额得到有效控制,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逐步消除普通高中56人及以上大班额。加大中高职和普通高校教学仪器设备配置力度,满足教育教学和科研需要。建成582个标准化考点、34546间考场,满足了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需要。 

      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成立厅际协调小组,多渠道筹措经费,保障信息化建设与服务。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培训。将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纳入职称评定、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等考核体系。“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取得重大进展,全省中小学互联网接入率达95%以上,8000余个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实现全覆盖,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具备网络教学环境和备课环境,优质教育资源共建、辐射、共享效果明显。 

      (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情况。 

      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课堂和生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教育,建成中小学青少年活动中心198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72个,职教中心140余个。各地创造条件开放纪念馆、博物馆等资源,形成社会育人合力。 

      全面加强学校管理。推进依法治校,完成所有高校章程备案,部分中小学开展章程建设试点,开展章程执行情况指导检查。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园)监管审批制度、妥善解决无证办园等问题。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证制度。加强监管,将规范办学行为纳入日常工作和开学检查的重要内容。建立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开展阳光体育示范校创建活动,将学生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全面纳入评价。 

      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建立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成立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校园欺凌、校车安全等专项治理,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协调联动长效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应急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制,健全突发食品安全及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度。2017年未发生学校重大食品安全和传染病事故。 

      二、主要成效 

      (一)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不断巩固。全省教育已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的体制,投入大幅度增加。2017年,全省公共财政教育经费支出1398.11亿元,比2012年增长42.17%。各级党委政府重教兴学,提高财政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增加教师编制、落实教育项目,教育优先发展的认识和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建成西部第1大规模的教育体系,现有各级各类学校2.44万所,学生1870.4万人,教职工107.83万人。 

      (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得到有力推进。始终把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起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民族精神教育、诚信教育和法治教育。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编写法治教育地方教材,评选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省委出台专门实施意见,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深化。持续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组织“砥砺奋进的五年”等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推进美育改革发展,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特别是因地制宜每年组织近百场“戏剧进校园”活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评选阳光体育示范校,加快校园足球发展,4个县、1272所学校列为全国校园足球试点县和特色学校建设单位。 

      (三)人民群众教育的获得感日益增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和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改薄”累计投入257.25亿元,项目地区生均校舍面积增长近15个百分点。通过校长教师交流、优质学校领办等方式促进优质资源共享,着力破解“择校热”。出台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规定,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大力建设公办幼儿园,购买普惠性学位。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每年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60多万人就读。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职教攻坚和中职基础能力建设等工程。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建成全国第一大规模特殊教育体系。民族教育加快发展,基本实现与全省教育同步。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推动所有高校深入参与对口帮扶,充分发挥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作用。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5年帮助2.3万名农村贫困学生圆梦重点大学。强化创新创业工作,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5年超过86%。构建覆盖各级各类学生的资助体系,仅2017年中央和省级投入132.2亿元,1000多万学生受益,实现了不让一个孩子因贫辍学的目标。 

      (四)教育综合改革四梁八柱基本构建。把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作为破解教育痼疾顽症的重要举措,一批开创性、引领性的改革举措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实施教育综合改革“立柱架梁”工程,出台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政策文件20多个。推进各级各类教育改革探索。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意见,积极稳妥推进中考改革,开展普通高中选课走班试点。推动职业教育东西协作,出台老年教育规划和社区教育实施意见,全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建立教育系统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深化高等教育“放管服”改革,深化高校职称制度改革,下放中小学、中职高级教师评审权。开展国家和省级改革试点,“两自一包”、民族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等改革经验受到教育部肯定和全国关注。 

      (五)迈向教育强省的步伐更加坚定有力。各级各类教育统筹协调发展、质量不断提升,除高等教育外,主要发展指标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不断完善,教育信息化助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推动高中特色发展。完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制度,遴选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13所、省级示范职业院校189所,建成产教联盟94个。大力实施高校“质量工程”,深入推进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分层分类推进“双一流”建设,入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和一流学科建设的高校数量居全国第4位。30个学科排名进入全球ESI前百分之一,4个学科进入千分之一的“顶尖学科”行列。高校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重要科技成果占全省70%,转化成果实现产值1300亿元。积极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教育交流与合作的层次、范围、效果逐步提升和扩大。教师队伍实现数量和质量双提升,教师队伍中,现有院士19人、国家“千人计划”专家188人、“万人计划”专家53人、“长江学者”146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逐步建立,5年有2000多名教师受到国家和省级表彰奖励。 

      三、经验和做法 

      (一)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四川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根本在于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在于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正确指引,坚持在省委省政府的统筹谋划下,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把党对教育的领导落实到教育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始终在党的旗帜下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坚持优先发展为根本战略。四川始终坚持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战略地位不动摇,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不动摇,切实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努力建设人力资源强省。 

      (三)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坚持共享公平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发展教育为了人民并依靠人民、教育发展成果人民共享的理念,坚持把促进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和价值取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努力保障群众教育权益。 

      (五)坚持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坚持开拓创新,立足省情,把握大局,以改革为根本动力,推发展、促公平、调结构、提质量、强活力,坚决破除教育体制机制障碍,加快破解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激发教育生机活力。 

      (六)坚持服务社会为根本导向。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宗旨,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省情,创新发展各类教育,全面深化依法治教,优化调整教育结构,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实现教育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和社会贡献度的不断提高。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教育与经济发展不同步且不充分不平衡。资源分布仍难适应城镇化进程和人口变化新需要,城镇学校“大校额”“大班额”与农村学校“空心化”在各地不同程度并存。部分普通高中办学水平不高,特殊教育资源不足。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办学条件还比较薄弱。 

      二是教育服务区域能力和水平仍待提升。创新人才培养有待加强,人才培养类型结构、学科专业结构和知识能力结构还不能完全满足我省经济社会转型升级需要。 

      三是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存在特殊困难。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师资队伍比较薄弱,特别是彝区教育发展存在特殊困难。 

      五、整改措施 

      一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教育民生。坚持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多渠道就业创业。 

      二是着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省委战略谋划,聚力“系统推进四川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一号工程,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确定思路、制定政策、分配资源的根本要求,优化院校布局、学科专业和课程设置,深化产教融合,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以高质量教育助推高质量经济发展。 

      三是切实提升保障水平。紧盯薄弱环节和教育改革发展短板,持续增强教育投入,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实施特殊帮扶政策,加大学校师资配置和免费定向培养力度,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流动。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为乡村振兴“强筋壮骨”。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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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2017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的公示

  • 2018年05月09日 15时59分
  • 来源: 教育厅
  •   四川省人民政府2017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自查自评报告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2017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评价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1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结合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自查情况,起草了《四川省人民政府2017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现予以公示。 

      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5月9日-2018年5月15日 

      受理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通信地址:成都市陕西街26号 邮编:610041 

      联系方式:(028)86145605 邮箱:scjyddb@126.com 

     

      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2017年度履行教育职责 

      情况自查自评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等要求,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相关省级部门和各市(州)人民政府,对照测评体系,逐项进行了自查自评,有关情况如下。 

      一、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不移实施“科教兴川”和“人才强省”战略,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加快发展。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了教育重大事项由省委深改领导小组审议的制度。理顺管理体制,落实主管部门、地方党委政府职责,形成上下联动、分工负责、权责统一的管理机制。 

      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坚持和完善高校和基层党建工作评估考核制度。全面加强普通高校、中小学党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省委常委会每年听取省委教育工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省委教育工委每年听取高校党委书记述职,并进行评议考核。中小学党建纳入地方党委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省教育工作总体布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自觉接受纪律监督,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加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坚决落实教育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培养、选拔、管理和监督制度,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规定,推进高校领导班子建设。 

      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召开了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建设会议。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健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评价体系。督促各地各高校加强专门力量建设,推动工作队伍配备,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明显提升。 

      加强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工作责任,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深入落实的工作格局。 

      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学校安全稳定管理责任机制。建立中小学安全风险、高校安全稳定、高校考试招生安全稳定防控体系。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招生考试连续15年保持安全稳定。 

      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建立语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推动对市、县级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积极推进推普脱贫攻坚工作。 

      (二)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 

      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及时配套出台省级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并公布省市县三级教育权责清单,教育系统权力清单57项。建立健全行权机制,深入推进依法治教。 

      建立和落实推进国家重大教育政策、工程和项目的规范管理、部门协同、责任追究机制。制定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实施方案、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教育扶贫、教育信息化等重大政策,加强督促检查。 

      深化教育改革开放。成立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健全省和地方联动推进重大教育改革、决策咨询和风险评估、宣传和信息沟通、督查督导等四项改革工作机制。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建立和落实教育领域“放管服”“管办评”改革的统筹协调推进机制。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建立完善本省来华学生管理制度及协调管理机制,留学人数达11967人。 

      (三)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 

      鼓励和支持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组织和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出台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及扶持办法,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逐年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2.14%。制定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幼儿园教师编制核定标准。制定出台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城镇小区按人口规模和布局规划配建幼儿园达52.64%。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4.07%,达到规划目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做到划片招生。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161个县(市、区)通过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省级评估,其中126个通过了国家认定。出台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意见,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职工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四统一”,“三免一补”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积极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实施高中阶段普及攻坚,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92%。职普招生比大体相当,近三年,保持在4.5:5.5左右。全面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积极引导职业院校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衔接,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水平,中职办学条件全面提升。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工作,2017年,全省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60%。 

      推进高等教育分类发展。开展高等教育分类体系建设,健全管理制度。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24所院校开展试点。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取得明显进展,8所高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名单。高等教育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提升。 

      支持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出台落实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分类登记管理和年检制度,制定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管办法,规范办学行为,确保民办教育健康稳定发展。 

      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将继续教育纳入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规划。推动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持续推进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分制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和社区教育发展。建设四川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 

      加快发展民族教育。持续推进民族地区“十年行动”计划、“9+3”免费教育计划,创造性实施民族自治地区15年免费教育、“一村一幼”计划等工程。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双语教育持续协调发展。民族地区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明显提升。 

      加强国防教育。设立学校国防军训办公室,联合省军区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军事理论教学、军事训练工作。学校国防教育工作专项经费和学生军事技能训练经费纳入预算保障。空军飞行员基地班等工作卓有成效。 

      努力办好特殊教育。全面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0.45%,超过规划目标。建立特殊教育学校127所。全省建成并投入使用652个特殊教育资源教室。 

      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全面落实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实施专项计划,建立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长效机制。落实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本专科招生2万余名。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在输入地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得到落实。通过多种方式,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 

      解决热点难点问题。2017年省级信访部门办理群众涉教类信访事项811件,按期办结率100%,相关合理诉求得到基本解决。 

      (四)统筹推进教育工作情况。 

      建立教育工作决策管理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教育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履行法定程序。建立教育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并落实教育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 

      落实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面落实“三个优先”。2017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8.53%,其中教育支出增长10.71%,增幅高于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优化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落实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重点围绕我省产业发展需求,增设新兴产业发展和经济社会急需的专业。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合理规划基础教育学校布局,保障学校数量、规模与城市(镇)发展和人口增长相适应。 

      制定落实各级各类教育标准。全面建立落实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生均拨款标准的制度。制定落实幼儿园到高等学校系列建设及装备办学条件标准。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通过实施“全面改薄”等工程,全面落实政府对薄弱地区薄弱学校托底责任。 

      强化教育督导。《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立法已经省人大常委会一审通过。设立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编制8人,独立行使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相关职能。建立省督学和专家队伍,工作保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化系统平台。建立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公示、公告、约谈、问责、限期整改和复查等制度。督导结果作为单位和负责人考核奖惩重要依据。 

      建立健全教育领域军民融合发展机制。成立以省委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编制完成相关规划、方案,就教育领域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加强高校相关学科和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建有军民融合相关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1个。 

      (五)加强教育保障情况。 

      依法落实教育财政投入。2017年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教育支出比上年增长9.45%。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比上年增长幅度均高于6%。其中,普通高中增长幅度达14.35%。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落实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实施师德“一票否决”。落实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学校按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用于教师培训政策,建立省市县校培训体系。全面建立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称评聘、培养培训、考核评价机制。建立落实教师编制标准。建立落实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全面落实中小学绩效工资制度,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和阅卷教师选聘、培训、考核、监督等措施,保障监考阅卷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加强教材建设。落实国家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加强教材和教辅资料管理。国家课程教材均在教育部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中小学、中职学校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国家统编三科教材,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开学定期监督检查。教育厅成立教材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教材管理。 

      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制定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2017年起,起始年级大班额得到有效控制,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逐步消除普通高中56人及以上大班额。加大中高职和普通高校教学仪器设备配置力度,满足教育教学和科研需要。建成582个标准化考点、34546间考场,满足了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需要。 

      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成立厅际协调小组,多渠道筹措经费,保障信息化建设与服务。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培训。将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纳入职称评定、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等考核体系。“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取得重大进展,全省中小学互联网接入率达95%以上,8000余个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实现全覆盖,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具备网络教学环境和备课环境,优质教育资源共建、辐射、共享效果明显。 

      (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情况。 

      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课堂和生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教育,建成中小学青少年活动中心198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72个,职教中心140余个。各地创造条件开放纪念馆、博物馆等资源,形成社会育人合力。 

      全面加强学校管理。推进依法治校,完成所有高校章程备案,部分中小学开展章程建设试点,开展章程执行情况指导检查。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园)监管审批制度、妥善解决无证办园等问题。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证制度。加强监管,将规范办学行为纳入日常工作和开学检查的重要内容。建立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开展阳光体育示范校创建活动,将学生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全面纳入评价。 

      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建立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成立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校园欺凌、校车安全等专项治理,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协调联动长效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应急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制,健全突发食品安全及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度。2017年未发生学校重大食品安全和传染病事故。 

      二、主要成效 

      (一)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不断巩固。全省教育已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的体制,投入大幅度增加。2017年,全省公共财政教育经费支出1398.11亿元,比2012年增长42.17%。各级党委政府重教兴学,提高财政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增加教师编制、落实教育项目,教育优先发展的认识和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建成西部第1大规模的教育体系,现有各级各类学校2.44万所,学生1870.4万人,教职工107.83万人。 

      (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得到有力推进。始终把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起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民族精神教育、诚信教育和法治教育。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编写法治教育地方教材,评选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省委出台专门实施意见,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深化。持续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组织“砥砺奋进的五年”等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推进美育改革发展,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特别是因地制宜每年组织近百场“戏剧进校园”活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评选阳光体育示范校,加快校园足球发展,4个县、1272所学校列为全国校园足球试点县和特色学校建设单位。 

      (三)人民群众教育的获得感日益增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和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改薄”累计投入257.25亿元,项目地区生均校舍面积增长近15个百分点。通过校长教师交流、优质学校领办等方式促进优质资源共享,着力破解“择校热”。出台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规定,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大力建设公办幼儿园,购买普惠性学位。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每年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60多万人就读。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职教攻坚和中职基础能力建设等工程。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建成全国第一大规模特殊教育体系。民族教育加快发展,基本实现与全省教育同步。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推动所有高校深入参与对口帮扶,充分发挥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作用。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5年帮助2.3万名农村贫困学生圆梦重点大学。强化创新创业工作,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5年超过86%。构建覆盖各级各类学生的资助体系,仅2017年中央和省级投入132.2亿元,1000多万学生受益,实现了不让一个孩子因贫辍学的目标。 

      (四)教育综合改革四梁八柱基本构建。把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作为破解教育痼疾顽症的重要举措,一批开创性、引领性的改革举措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实施教育综合改革“立柱架梁”工程,出台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政策文件20多个。推进各级各类教育改革探索。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意见,积极稳妥推进中考改革,开展普通高中选课走班试点。推动职业教育东西协作,出台老年教育规划和社区教育实施意见,全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建立教育系统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深化高等教育“放管服”改革,深化高校职称制度改革,下放中小学、中职高级教师评审权。开展国家和省级改革试点,“两自一包”、民族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等改革经验受到教育部肯定和全国关注。 

      (五)迈向教育强省的步伐更加坚定有力。各级各类教育统筹协调发展、质量不断提升,除高等教育外,主要发展指标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不断完善,教育信息化助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推动高中特色发展。完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制度,遴选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13所、省级示范职业院校189所,建成产教联盟94个。大力实施高校“质量工程”,深入推进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分层分类推进“双一流”建设,入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和一流学科建设的高校数量居全国第4位。30个学科排名进入全球ESI前百分之一,4个学科进入千分之一的“顶尖学科”行列。高校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重要科技成果占全省70%,转化成果实现产值1300亿元。积极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教育交流与合作的层次、范围、效果逐步提升和扩大。教师队伍实现数量和质量双提升,教师队伍中,现有院士19人、国家“千人计划”专家188人、“万人计划”专家53人、“长江学者”146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逐步建立,5年有2000多名教师受到国家和省级表彰奖励。 

      三、经验和做法 

      (一)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四川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根本在于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在于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正确指引,坚持在省委省政府的统筹谋划下,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把党对教育的领导落实到教育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始终在党的旗帜下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坚持优先发展为根本战略。四川始终坚持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战略地位不动摇,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不动摇,切实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努力建设人力资源强省。 

      (三)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坚持共享公平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发展教育为了人民并依靠人民、教育发展成果人民共享的理念,坚持把促进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和价值取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努力保障群众教育权益。 

      (五)坚持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坚持开拓创新,立足省情,把握大局,以改革为根本动力,推发展、促公平、调结构、提质量、强活力,坚决破除教育体制机制障碍,加快破解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激发教育生机活力。 

      (六)坚持服务社会为根本导向。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宗旨,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省情,创新发展各类教育,全面深化依法治教,优化调整教育结构,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实现教育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和社会贡献度的不断提高。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教育与经济发展不同步且不充分不平衡。资源分布仍难适应城镇化进程和人口变化新需要,城镇学校“大校额”“大班额”与农村学校“空心化”在各地不同程度并存。部分普通高中办学水平不高,特殊教育资源不足。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办学条件还比较薄弱。 

      二是教育服务区域能力和水平仍待提升。创新人才培养有待加强,人才培养类型结构、学科专业结构和知识能力结构还不能完全满足我省经济社会转型升级需要。 

      三是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存在特殊困难。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师资队伍比较薄弱,特别是彝区教育发展存在特殊困难。 

      五、整改措施 

      一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教育民生。坚持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多渠道就业创业。 

      二是着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省委战略谋划,聚力“系统推进四川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一号工程,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确定思路、制定政策、分配资源的根本要求,优化院校布局、学科专业和课程设置,深化产教融合,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以高质量教育助推高质量经济发展。 

      三是切实提升保障水平。紧盯薄弱环节和教育改革发展短板,持续增强教育投入,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实施特殊帮扶政策,加大学校师资配置和免费定向培养力度,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流动。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为乡村振兴“强筋壮骨”。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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