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比选7月赴尼泊尔、斯里兰卡开展四川旅游宣传营销活动服务商的公告
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将于2018年7月,组团赴尼泊尔、斯里兰卡开展四川旅游营销活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委将公开比选承办服务商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2018年7月赴尼泊尔、斯里兰卡旅游宣传营销团组承办服务商:负责2018年7月赴尼泊尔、斯里兰卡旅游宣传营销团组的行程安排、公务活动的策划和实施。该团活动主题为“熊猫走世界·美丽四川”,出访人员共计6名,个人及公务活动费用均由省旅游发展委承担,公务活动内容包括:
(一)策划、实施1场斯里兰卡旅游业界交流座谈会;
(二)两个国家旅游机构的拜访;
(三)安排团组食宿、交通;
(四)其他自行策划的宣传营销项目;
(五)资料托运、外事手续、自送自取签证、名片印制、照片冲印等)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营销采购预算)
三、营销费用:预算上限109640元。含3人经济舱个人费用和其他活动内容。
四、供应商报名及提交报名材料时间:自2018年5月7日至11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交流合作处提交投标申报书(需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以上两证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进行比选报名。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材料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五、报名及提交报名材料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1022室。
六、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丰富经验及案例;
(四)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投标人须在四川省内有营业场所,或已经在成都市设立有办事机构,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成都市设立办事机构(提供承诺函);
(八)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响应文件的组成和要求:
(一)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比选评审小组资格审查,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用于比选评审小组评分、排名,以及供应商与比选评审小组议价。
(二)供应商须按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尽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文件一:资格性响应文件,包括资格的声明函、供应商的资格声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直接报价时适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直接报价时适用)、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文件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包括报价一览表(填写报价)、最终报价一览表(价格栏空起,比选议价后现场填写)、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实施方案要求包含以下内容:
(1)邀请函方案。省旅游发展委团组赴尼泊尔、斯里兰卡的外方邀请函(省、州、大区一级政府旅游局或旅游协会或国家旅游局、国家级旅游协会)须在我委提供全团组人员中英文名单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供邀请函原件,供我委办理因公出访手续,如若10个工作日内无法提供邀请函,甲方可选择顺延至第二位承办商。此项不得涉及任何费用。
(2)行程方案。全团人员出访线路策划和食宿、交通安排,列出具体的航班信息、入住酒店信息等。
(3)活动方案。列出具体的活动议程、拟邀请嘉宾和媒体记者名单等。
①营销活动涉及渠道建设会(室内推介会)的,需提交完整的境外旅行商、媒体邀请名单和邀请费用预算,作为比选择优的重要评估指标;推介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提供每一个细项的报价明细,如:场租,投影,展架等。
②涉及路演的需提供详细执行方案和相关预算,作为比选择优的重要评估指标。
③出访团组公务活动策划和实施,外宣品(宣传资料及礼品等)发运、接货和分装落地。
④必须整合包括自身公司在内的三家以上(含三家)省内入境旅行社随团前往开展营销推广活动。
⑤其他自行设计的活动,需提供详细执行方案和相关预算,作为比选择优的重要评估指标。
(4)拜访方案。涉及省旅游发展委、旅游协会、组团社、主流媒体拜会交流、磋商合作的,需提供交流对象名称和会谈议题,作为比选择优的重要评估指标,列出具体拜访机构和人员的名称,拟交流座谈的主题内容等。
(5)宣传方案。涉及广告投放的,需提供广告投放方案、费用明细,作为比选择优的重要评估指标。列出具体的媒介名称、广告内容设计等。
(6)业绩汇总。提供以往承办的公务团组合同或其他有效文件复印件。
(7)专案小组人员配置方案。列出出访团组陪同人员数量、名单、外语级别。
(8)应急方案。
(三)以上文件均需按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均需加盖封面章和骑缝章。
(四)响应文件封面上必须标明:
1.招标项目名称;
2.投标人名称;
3.年月日;
4.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八、服务要求:
(一)付款:中标人与我委签订协议后,开具有效发票给我委,我委在收到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款70%费用。项目实施完毕后,采购人按招标、投标文件约定、比选议价报告和合同及绩效评价表验收合格后,我委支付尾款30%给中标人。非我委承担经费的其他参团人员的相关费用由采购人协助中标人收取。
(二)本公告所有信息,投标人不得向非项目有关人员透露,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双方聘请的律师、会计师等专业顾问除外。
(三)服务方案:参与投标的服务商应针四川省旅游形象、产品在上述国家(或地区)的市场表现,在投标文件中制定最优营销活动方案。服务方案应包括活动策划与执行、分团行程安排、活动议程安排、时间安排、人员配置、安全应急等。重点比选方案的实效性与创新性,包括创意设计,活动嘉宾、媒体等的邀请实力,营销实效、活动影响力。
(四)投标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理解招标文件内容,以及从专业和营销实效的角度编制投标文件,不得投机取巧的针对招标文件未能明确规定的内容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五)根据甲方提出的营销活动目的策划境外宣传推广营销活动及报价,比对后择优选取服务商。
(六)服务商中标后需组成至少2人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联络和执行工作,该小组需全程随团开展服务工作。
(七)项目完成后,服务商需对该项目在上述国家(或地区)的营销活动提交书面报告(含照片、视频、绩效报告)。
(八)其他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
九、比选时间:另行通知
十、比选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比选流程:
(一)各投标公司递交已密封的正式标书,检查标书完整性和密封性,签到并抽取述标顺序。
(二)开标、报价、确认报价金额。
(三)投标单位离开评标现场,省旅发委评审小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
(四)投标单位按抽取顺序进行述标,述标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五)评审小组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方案及报价进行评分、排位。
(六)评审小组当场向所有投标人宣布评分排序,与排位第一投标单位议价。
(八)排位第一投标单位如未能与省旅游发展委评标小组达成价格共识,排位第二投标单位顺位议价;如此顺延,直至议价成功确定中标排位及结果。
(九)在比选、议价现场向所有投标人宣布最终中标结果。
(联系人:张云雁,联系电话:028-86702632)
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