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四川省旅游扶贫示范区(村)名单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开展省级旅游扶贫示范区(村)和乡村民宿达标户创建工作的通知》(川旅发〔2016〕21号),全省各地积极开展旅游扶贫示范区、示范村创建工作。按照《省级旅游扶贫示范区(村)和乡村民宿达标户创建标准和评审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各创建单位自愿申报、市(州)初评推荐的基础上,省旅游发展委组织专家对省级旅游扶贫示范区(村)创建单位进行了省检验收,提出了2017年度四川省旅游扶贫示范区(村)名单(见附件),经省旅游发展委和省扶贫移民局共同审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8年3月2日至2018年3月8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通过电话(028-86702307)或电子邮件(邮箱153769183@qq.com)提出意见。
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