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厅关于2017年度市(州)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7年,全省各级各地紧紧围绕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目标,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美丽四川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全省森林资源持续稳步加快发展。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的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到2017年,全省森林面积达到2.76亿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8.03%,森林蓄积量达到18.61亿立方米,与2012年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相比,均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通知》(川办函〔2015〕108号)、省政府与各市(州)人民政府签订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书,以及《四川省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对市(州)人民政府考核办法》等,经各市(州)人民政府认真自查、林业厅综合评审,并报省政府审定同意,2017年度市(州)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考核自贡等9市为优秀等次,泸州等11市(州)为良好等次,成都市2013—2017年任期考核为优秀等次。
希望被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地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省森林覆盖率到2020年达到40%,以及本市(州)人民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到2021年(成都市为2022年)的任期目标,以高质量实施绿化全川行动、构建稳固的生态安全体系,高水平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构建完备的自然保护体系,高标准打造现代林业园区、构建发达的绿色产业体系,高效率推进数字林业建设、构建有力的支撑保障体系等“四大体系”为着力重点,全面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全面强化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各项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确保省委省政府建设生态文明美丽四川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确保各地年度及任期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四川省林业厅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