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游泳场所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单位公告(第一批)
为加强游泳场所的监督管理,我委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国家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7〕112号)要求,组织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了游泳场所的监督抽检。现将省级监督抽检中发现的4家不符合卫生规范和相关规定的游泳场所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我委将继续加强游泳场所的监督抽检工作。
特此公告。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8月11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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