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拟推荐全国2016-2017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的公示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推进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7〕330号)和《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的通知》,经机构自评、区(县)、市考评推荐、省级复核,拟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推荐成都、自贡、攀枝花等21个市(州)448个乡镇卫生院为2016-2017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现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有意见者请于2017年8月20日前,实名来电反映。联系电话: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028-86133941。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8月15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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