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及“白求恩奖章”获得者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评选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及“白求恩奖章”获得者的预通知》(国卫办人函〔2017〕567号)精神,经各市(州)、中医药局、直属单位和中央在川医疗卫生单位民主推荐、考察审核、公示和省级评选机构、全国评选机构初审,现将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及“白求恩奖章”获得者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2017年7月19日至7月25日。
若对被公示人选学术水平、学术成就、医德医风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省卫生计生委人事科教处、省卫生计生委机关纪委、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科教处电话、书面反映。匿名或超过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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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计生委 四川省中医药局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