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7年第一批重点监督复查合格企业名单的通告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和《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重点监督管理办法》(川建建发〔2014〕345号)的要求,我厅于2017年11月2日公示2017年度第一批重点监督复查初审合格意见,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投诉或举报,现将2017年度第一批重点监督复查合格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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