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省2017年省级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公示

  • 2017年01月24日 10时01分
  • 来源: 四川省财政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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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产业带发展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川财农发〔2016〕10号)、《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川农综办〔2015〕58号)等文件规定,根据省级专家评审意见,拟将泸州市纳溪区5000亩特早名优绿茶种植基地改扩建项目等46个专家评审可行的项目(项目名单附后)纳入2017年扶持计划,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项目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在公示期内,如有提出异议的,将进行审查复核。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按照程序批复立项实施。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以实名方式来人、来函、来电。对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进行审查复核。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成都市南新街37号四川省财政厅内,联系电话(028)86715045。

      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19日



    附件下载:

    四川省2017年省级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公示表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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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2017年省级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公示

  • 2017年01月24日 10时01分
  • 来源: 四川省财政厅网站
  •   按照《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产业带发展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川财农发〔2016〕10号)、《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川农综办〔2015〕58号)等文件规定,根据省级专家评审意见,拟将泸州市纳溪区5000亩特早名优绿茶种植基地改扩建项目等46个专家评审可行的项目(项目名单附后)纳入2017年扶持计划,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项目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在公示期内,如有提出异议的,将进行审查复核。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按照程序批复立项实施。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以实名方式来人、来函、来电。对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进行审查复核。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成都市南新街37号四川省财政厅内,联系电话(028)86715045。

      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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