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中共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 2016年12月21日 10时11分
  • 来源: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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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5月5日至6月3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了专项巡视。2016年7月15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局党组针对巡视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按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整改期间,局党组高度重视、快速行动、精心组织、认真整改,切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迅速部署,扎实推进。一是成立领导小组。7月18日我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成立省委第二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中共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成立省委第二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川机管党组发〔2016〕48号)。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纪检组长、机关党委书记任副组长,牵头负责整改落实工作;其他局领导为小组成员,对分管工作和分管单位相关整改事项承担分管领导责任。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制定《中共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针对17项问题提出17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处室)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局党组成员主动认领整改任务,牵头单位(处室)进一步制定专项细化方案,提出具体整改措施。三是扎实推进整改。共召开4次党组会议、7次局务会议、3次局长办公会议,21次局长例会、5次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研究具体问题、完善整改措施、推进整改进度、评估整改情况。整改中,着力强化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党建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全局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国有资产、工程项目、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坚持教育预防、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健全制度规范、夯实廉政监管基础。着力强化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履行管理服务保障职能,严格落实有关法规制度,推进机关事务工作管理科学化、保障法治化、服务社会化,为机关高效运转服好务、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好务、为人民群众服好务。

      (二)严明纪律,立行立改。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可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情况复杂的,逐步推进整改;因各种原因不能立即办理的,实事求是研究整改。整改限期内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即知即改。针对从严管党治党、职能职责履行、干部选拔任用三个方面问题,统一认识,查准原因,即知即改,立见成效。二是开展专项活动,边查边改。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检查、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专项行动,并采取督导跟踪、限时整改、清单销号等方式,加快整改落实。三是公开接受监督,开门整改。通过局内外网公示和会议通报等方式,及时公布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发布经巡视组审定的反馈信息,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得到群众认可、让群众满意。

      (三)总结经验,注重长效。定期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各项工作发展的过程。通过整改,建立完善有关制度16项,正在建立有关制度4项。同时,通过专项整改,既重点整改了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又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了其他方面工作,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二、专项整改落实情况

      通过努力,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17项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其中8项已整改完毕,9项正在整改中。具体情况如下:

      (一)从严管党治党存在差距,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强化党的领导方面,民主集中制坚持得不够好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有关制度要求。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完善党组会议记录。个别“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记录不完善,此次整改我们通过查阅上会材料和与会同志记录情况,重新完善规范了2016年有关党组会议记录,确保记录情况完整、真实、准确。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确保党组发挥统揽全局的职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全省机关事务管理系统的贯彻实施,推进局党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三是加强调查研究,狠抓工作落实。制定全年调研计划,局领导班子和各处室每年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前往基层调研指导不少于1次。积极开展调研工作,截至目前,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到14个局属单位和12个局机关处室及相关市(州)局调研指导工作。四是促进调研成果转化。将调研成果转化为督促落实,促进工作顺利开展和问题的顺利解决;将调研成果转化为信息反馈,及时沟通上下情况。

      整改成效:局党组会议记录更加规范;局党组统揽全局能力进一步增强;调研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基层调研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各项工作执行力有效提升。

      2.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推进工作不够全面深入的问题。

      (1)针对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没有完全到位问题的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有关制度要求。

      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三项职责。继续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对局属事业单位的监管指导,压实单位一把手“一岗双责”,特别是加强统建中心、国资中心、幼儿园等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强与各单位一把手的谈心谈话,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要求各单位一把手既要承担业务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又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队伍廉洁高效。

      整改成效:全局上下对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认识更加到位,职责分工更加明确,责任落实更加有力。

      (2)针对落实监督责任没有完全到位,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已完成部分整改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局系统警示教育。坚持每月局务会会前学法,传达学习中央、省上违纪案例教育。9月,结合“两学一做”开展了警示教育。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突出对重要单位、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引导党员干部做到政治上清醒、工作上清廉、生活上清白。三是严肃处理个别幼儿园违规违纪问题。玉泉幼儿园朱莉受贿案已经青羊区人民法院公开判决。红星幼儿园涉及违纪违规问题的同志,已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四是加强其他问题处理力度。严格处理近年来局正风肃纪检查发现的问题。目前,问题单位和个人正严格按各项规定和要求进行整改。

      整改成效:局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正在逐步形成;幼儿园违规违纪问题按有关程序,依法依规处置办理;局其他正风肃纪问题已严肃处理,全局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

      (3)针对存在顶风违反“八项规定”和“十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的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有关制度要求。

      整改措施:组成四个检查组,分别对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开展了正风肃纪专项检查,查找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执行财经纪律、人事管理、安全管理8个方面存在的15项问题,逐一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整改成效:全面查摆整改了局系统存在的有关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工作执行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三公”经费得到进一步控制,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得到进一步落实,人事选拔任用得到进一步规范,安全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强化。

      3.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存在规章制度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1)针对局直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到期未换届问题的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6月下旬,局直机关党委、纪委已完成换届改选工作。

      整改成效: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上一届机关党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11名和机关纪委委员7名。

      (2)针对少数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个别基层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有关制度要求。

      整改措施:严格遵守《党章》,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实施细则》,各基层党组织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基层党组织换届、党费收缴、“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党员档案管理、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处理等8个党内日常教育管理基本制度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局直机关党委对党内日常教育管理基本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完成各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和基层党组织换届专项自查整改以及党费补缴工作。

      整改成效: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落实更加有力。

      (二)履行机关事务管理职能不够充分,指导监管局属单位不够有力方面。

      1.机关事务管理存在缺位的问题。

      (1)针对省直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已完成部分整改工作。

      整改措施:一方面,对执行“两项政策”省直单位办公用房等国有房地产产权过户我局的问题,我局全面了解有关情况,拟向省委省政府报送有关情况报告后,按省委省政府要求办理。另一方面,就非经营性资产是否存在应交未交的问题,下发《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省直机关对外出租国有房屋清查的通知》(川机管函〔2016〕808号),认真清查省直机关对外出租国有房屋情况。截至目前,共收到82个省直部门报送清查情况,已梳理汇总形成管理台账。

      整改成效:正在全面分析论证省直单位办公用房等国有房地产产权过户问题,省直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对外出租国有房屋清查工作有序推进。

      (2)针对省直机关办公用房保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已完成部分整改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四川省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四川省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围绕建设、调配、维修、权属“四个统一”,健全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标准,加强资源统筹利用,整合盘活存量办公用房。同时,以房地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为抓手,提高科学保障和动态管理水平。二是加强腾退办公用房的统筹调剂利用。对于相对集中、成规模的,统一审核,加大收回力度,统筹用于调剂解决在外租用或缺口单位的合理需求;对于相对分散、面积较小的,严格审核后暂作为配置标准外的预留周转用房,用于供借调、挂职、聘用等临时人员办公使用。三是多措并举尽力缓解办公用房缺口和财政压力。结合资产管理统一权属改革进程,建立健全办公用房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集中统筹管理模式,为统筹调剂奠定基础;深化超标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协调推进出租(借)办公用房收回工作;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等,开展行政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回收,探索实行有偿使用的管理办法;完善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出租(借)回收数据台账,资源回收统筹解决缺口与有偿使用增加财政收益并举,缓解办公用房供需矛盾和财政压力;通过置换、拍卖、统一招租、改变使用功能等方式,探索加强无法统筹调剂或不宜继续作为办公使用的房屋资源的分类处置利用,增加部分财政收益,减轻在外租用办公用房的财政负担。

      整改成效:省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更加规范。

      2.国有资产监管存在缺失的问题。

      (1)针对部分国有资产长期脱离监管问题的整改。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已完成部分整改工作。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5〕45号)和《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川机管发〔2014〕65号)规定,结合正在开展的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督促局属单位理清本单位资产家底,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建立健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正在开展局属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督查整改,督查整改结束后做好整改情况备案工作。

      整改成效:局属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国有资产管理台账及有关制度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局机关有关处室对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

      (2)针对部分局属幼儿园投资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已完成部分整改工作。

      整改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正在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幼儿园国有资产投资管理的意见,严格幼儿园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审批程序。今年以来规范办理红星幼儿园和东府幼儿园国有房屋出租审批,已通过第三方评估,按程序出租。正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婴幼儿园管理工作的意见》。

      整改成效:对外投资审批程序更加严格规范。

      3.部分局属单位指导监管不力的问题。

      (1)针对部分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问题的整改。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已完成部分整改工作。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工程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开展招投标管理,将招投标程序严格落实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购置等全部环节,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启动局项目管理办法制订工作,加强项目管理方面的指导监管,加强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已出台《局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局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截至目前,已开展3个局属单位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以及5个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整改成效:相关管理制度办法更加健全,局系统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进一步规范。

      (2)针对非经营性资产租赁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已完成部分整改工作。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移交省级机关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并实施公开招租的通知》(川府管发〔2007〕50号)规定,加强对非经营性资产租赁的监管。目前,已完成282个租赁点年度租金价格评估,已对159个租赁点进行了公开竞租。其余租赁点也正在逐步清退,分类实施公平竞争租赁。

      整改成效:非经营性资产公开租赁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各项管理正逐步规范。

      (3)针对个别局属幼儿园领导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存在滥发钱物、费用报销把关不严、基建采购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已完成部分整改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9号)和《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意见》(川机管发〔2016〕12号)、《四川省直属机关婴幼儿园园务公开办法》(川机管发〔2016〕61号),严格杜绝滥发钱物、费用报销把关不严、基建采购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加强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的通知》,制定了《财务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三是深入开展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实行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备案制,并适时开展了现场检查。五是筹备2017年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各单位内审工作经费已纳入预算。

      整改成效:个别局属幼儿园滥发钱物、费用报销把关不严、基建采购不规范等问题已被严肃查处,幼儿园各项财务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够严格,选人用人行为不够规范方面。

      1.“局机关选人用人有关制度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有关制度要求。

      整改措施:一方面,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和省委干部选任“1+5”文件精神,准确把握七项原则、六个基本条件、七个基本资格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重要环节工作,全面掌握其基本内容和规范程序,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另一方面,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局党组2016年2月印发的《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川机管党组发〔2016〕12号)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特别是对民主推荐环节中个别谈话推荐程序作出了明确要求。目前,修订后的《办法》已经9月1日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并印发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目前正在制定《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已形成送审稿。

      整改成效:局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2.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有关制度要求。

      整改措施:一是坚决贯彻省委“六个重视选用”、“六个坚决不能用”、“六个坚决调整”,坚持“好干部”标准和“四不唯”,鲜明“三重”用人导向,大力选拔“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好干部。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省直部门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加强干部队伍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掌握干部人才需求和干部交流意向,对重要岗位、关键岗位和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有计划地进行调整分工或轮岗交流。为进一步培养锻炼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和适应工作需要。截至目前,配合省委组织部推荐考察1名副局长、1名巡视员、1名副巡视员的选拔任用工作;组织开展7名正处级干部、2名副处级干部、1名幼儿园园长和5名副园长选拔任用工作;轮岗交流干部6名。三是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拓宽培训渠道,创新培训方式,依托党校组织干部调训、邀请专家专题辅导、利用高校资源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今年以来,按要求已组织调训干部11名,9月下旬委托浙江大学举办四川机关事务管理干部领导力提升培训班,市(州)、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省局机关、局属单位66人参加培训。四是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通过公招、遴选、选调和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等方式,充实干部人才队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今年以来,局属6所婴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2名,已办理手续;局机关面向基层遴选公务员4名、接收军队转业干部3名。

      整改成效:选人用人导向更加鲜明,干部队伍结构更加优化,干事创业的激情得到激发,干部职工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

      3.执行选人用人制度规定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有关制度要求。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把握任职资格条件,坚持《条例》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重点对任职年限、文化程度、年度考核、任职资格考试、履职条件和党风廉政等情况严格把关,确保人选符合选拔任用各项资格条件。二是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按照《条例》关于干部提拔任职时的民主推荐,可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再进行会议推荐的精神,整改以来,局党组开展的3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均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和程序。三是严格落实组织考察要求。综合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干部平时一贯表现,考察组研究提出拟选拔任用职位考察对象的人选建议,形成书面报告,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发布考察预告和考察对象公示,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采取个别谈话、查阅干部档案、实地走访、了解廉洁自律情况和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了解,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对未经组织考察的,不得提请局党组研究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四是严格执行干部提拔任用有关规定报批手续。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须向上级报告的,严格按相关规定和要求,事前书面报告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再组织进行。

      整改成效:严格规范局选人用人任职资格条件、民主推荐程序、组织考察要求、提拔任用有关规定报批手续等,各项制度执行更加有力。

      认真办理巡视组反馈的信访问题,对相关信访举报进行了调查核实,聘请审计机构对有关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了党纪政纪处理,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

      认真落实巡视组建议意见。强化对局属事业单位尤其是统建中心、国资中心、幼儿园等的监管指导,压实单位“一把手”的“一岗双责”,加强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促进工作规范,提升服务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把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深入分析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找准问题根源,切实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制度措施;注重新制度与现有制度的衔接,该完善的尽快完善、该废止的及时废止,着力构建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实际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各项制度措施,将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以有效的制度约束,防止和杜绝有关问题的发生。

      (三)进一步坚持从严从实,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纪委执纪监督问责,聚焦中心任务,切实履行党内监督职责。

      (四)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转化整改成果。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以强有力的督促检查措施,推动各项整改目标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将整改工作与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实现“西部领先、全国一流”工作目标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发展的动力,促进机关事务事业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761466;电子邮箱:51237585@qq.com

      中共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2016年12月15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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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 2016年12月21日 10时11分
  • 来源: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
  •   按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5月5日至6月3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了专项巡视。2016年7月15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局党组针对巡视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按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整改期间,局党组高度重视、快速行动、精心组织、认真整改,切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迅速部署,扎实推进。一是成立领导小组。7月18日我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成立省委第二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中共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成立省委第二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川机管党组发〔2016〕48号)。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纪检组长、机关党委书记任副组长,牵头负责整改落实工作;其他局领导为小组成员,对分管工作和分管单位相关整改事项承担分管领导责任。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制定《中共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针对17项问题提出17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处室)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局党组成员主动认领整改任务,牵头单位(处室)进一步制定专项细化方案,提出具体整改措施。三是扎实推进整改。共召开4次党组会议、7次局务会议、3次局长办公会议,21次局长例会、5次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研究具体问题、完善整改措施、推进整改进度、评估整改情况。整改中,着力强化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党建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全局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国有资产、工程项目、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坚持教育预防、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健全制度规范、夯实廉政监管基础。着力强化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履行管理服务保障职能,严格落实有关法规制度,推进机关事务工作管理科学化、保障法治化、服务社会化,为机关高效运转服好务、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好务、为人民群众服好务。

      (二)严明纪律,立行立改。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可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情况复杂的,逐步推进整改;因各种原因不能立即办理的,实事求是研究整改。整改限期内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即知即改。针对从严管党治党、职能职责履行、干部选拔任用三个方面问题,统一认识,查准原因,即知即改,立见成效。二是开展专项活动,边查边改。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检查、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专项行动,并采取督导跟踪、限时整改、清单销号等方式,加快整改落实。三是公开接受监督,开门整改。通过局内外网公示和会议通报等方式,及时公布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发布经巡视组审定的反馈信息,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得到群众认可、让群众满意。

      (三)总结经验,注重长效。定期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各项工作发展的过程。通过整改,建立完善有关制度16项,正在建立有关制度4项。同时,通过专项整改,既重点整改了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又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了其他方面工作,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二、专项整改落实情况

      通过努力,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17项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其中8项已整改完毕,9项正在整改中。具体情况如下:

      (一)从严管党治党存在差距,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强化党的领导方面,民主集中制坚持得不够好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有关制度要求。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完善党组会议记录。个别“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记录不完善,此次整改我们通过查阅上会材料和与会同志记录情况,重新完善规范了2016年有关党组会议记录,确保记录情况完整、真实、准确。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确保党组发挥统揽全局的职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全省机关事务管理系统的贯彻实施,推进局党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三是加强调查研究,狠抓工作落实。制定全年调研计划,局领导班子和各处室每年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前往基层调研指导不少于1次。积极开展调研工作,截至目前,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到14个局属单位和12个局机关处室及相关市(州)局调研指导工作。四是促进调研成果转化。将调研成果转化为督促落实,促进工作顺利开展和问题的顺利解决;将调研成果转化为信息反馈,及时沟通上下情况。

      整改成效:局党组会议记录更加规范;局党组统揽全局能力进一步增强;调研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基层调研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各项工作执行力有效提升。

      2.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推进工作不够全面深入的问题。

      (1)针对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没有完全到位问题的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有关制度要求。

      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三项职责。继续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对局属事业单位的监管指导,压实单位一把手“一岗双责”,特别是加强统建中心、国资中心、幼儿园等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强与各单位一把手的谈心谈话,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要求各单位一把手既要承担业务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又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队伍廉洁高效。

      整改成效:全局上下对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认识更加到位,职责分工更加明确,责任落实更加有力。

      (2)针对落实监督责任没有完全到位,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已完成部分整改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局系统警示教育。坚持每月局务会会前学法,传达学习中央、省上违纪案例教育。9月,结合“两学一做”开展了警示教育。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突出对重要单位、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引导党员干部做到政治上清醒、工作上清廉、生活上清白。三是严肃处理个别幼儿园违规违纪问题。玉泉幼儿园朱莉受贿案已经青羊区人民法院公开判决。红星幼儿园涉及违纪违规问题的同志,已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四是加强其他问题处理力度。严格处理近年来局正风肃纪检查发现的问题。目前,问题单位和个人正严格按各项规定和要求进行整改。

      整改成效:局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正在逐步形成;幼儿园违规违纪问题按有关程序,依法依规处置办理;局其他正风肃纪问题已严肃处理,全局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

      (3)针对存在顶风违反“八项规定”和“十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的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有关制度要求。

      整改措施:组成四个检查组,分别对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开展了正风肃纪专项检查,查找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执行财经纪律、人事管理、安全管理8个方面存在的15项问题,逐一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整改成效:全面查摆整改了局系统存在的有关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工作执行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三公”经费得到进一步控制,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得到进一步落实,人事选拔任用得到进一步规范,安全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强化。

      3.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存在规章制度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1)针对局直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到期未换届问题的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6月下旬,局直机关党委、纪委已完成换届改选工作。

      整改成效: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上一届机关党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11名和机关纪委委员7名。

      (2)针对少数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个别基层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有关制度要求。

      整改措施:严格遵守《党章》,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实施细则》,各基层党组织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基层党组织换届、党费收缴、“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党员档案管理、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处理等8个党内日常教育管理基本制度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局直机关党委对党内日常教育管理基本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完成各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和基层党组织换届专项自查整改以及党费补缴工作。

      整改成效: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落实更加有力。

      (二)履行机关事务管理职能不够充分,指导监管局属单位不够有力方面。

      1.机关事务管理存在缺位的问题。

      (1)针对省直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已完成部分整改工作。

      整改措施:一方面,对执行“两项政策”省直单位办公用房等国有房地产产权过户我局的问题,我局全面了解有关情况,拟向省委省政府报送有关情况报告后,按省委省政府要求办理。另一方面,就非经营性资产是否存在应交未交的问题,下发《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省直机关对外出租国有房屋清查的通知》(川机管函〔2016〕808号),认真清查省直机关对外出租国有房屋情况。截至目前,共收到82个省直部门报送清查情况,已梳理汇总形成管理台账。

      整改成效:正在全面分析论证省直单位办公用房等国有房地产产权过户问题,省直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对外出租国有房屋清查工作有序推进。

      (2)针对省直机关办公用房保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已完成部分整改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四川省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四川省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围绕建设、调配、维修、权属“四个统一”,健全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标准,加强资源统筹利用,整合盘活存量办公用房。同时,以房地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为抓手,提高科学保障和动态管理水平。二是加强腾退办公用房的统筹调剂利用。对于相对集中、成规模的,统一审核,加大收回力度,统筹用于调剂解决在外租用或缺口单位的合理需求;对于相对分散、面积较小的,严格审核后暂作为配置标准外的预留周转用房,用于供借调、挂职、聘用等临时人员办公使用。三是多措并举尽力缓解办公用房缺口和财政压力。结合资产管理统一权属改革进程,建立健全办公用房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集中统筹管理模式,为统筹调剂奠定基础;深化超标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协调推进出租(借)办公用房收回工作;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等,开展行政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回收,探索实行有偿使用的管理办法;完善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出租(借)回收数据台账,资源回收统筹解决缺口与有偿使用增加财政收益并举,缓解办公用房供需矛盾和财政压力;通过置换、拍卖、统一招租、改变使用功能等方式,探索加强无法统筹调剂或不宜继续作为办公使用的房屋资源的分类处置利用,增加部分财政收益,减轻在外租用办公用房的财政负担。

      整改成效:省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更加规范。

      2.国有资产监管存在缺失的问题。

      (1)针对部分国有资产长期脱离监管问题的整改。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已完成部分整改工作。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5〕45号)和《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川机管发〔2014〕65号)规定,结合正在开展的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督促局属单位理清本单位资产家底,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建立健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正在开展局属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督查整改,督查整改结束后做好整改情况备案工作。

      整改成效:局属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国有资产管理台账及有关制度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局机关有关处室对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

      (2)针对部分局属幼儿园投资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已完成部分整改工作。

      整改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正在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幼儿园国有资产投资管理的意见,严格幼儿园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审批程序。今年以来规范办理红星幼儿园和东府幼儿园国有房屋出租审批,已通过第三方评估,按程序出租。正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婴幼儿园管理工作的意见》。

      整改成效:对外投资审批程序更加严格规范。

      3.部分局属单位指导监管不力的问题。

      (1)针对部分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问题的整改。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已完成部分整改工作。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工程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开展招投标管理,将招投标程序严格落实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购置等全部环节,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启动局项目管理办法制订工作,加强项目管理方面的指导监管,加强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已出台《局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局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截至目前,已开展3个局属单位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以及5个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整改成效:相关管理制度办法更加健全,局系统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进一步规范。

      (2)针对非经营性资产租赁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已完成部分整改工作。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移交省级机关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并实施公开招租的通知》(川府管发〔2007〕50号)规定,加强对非经营性资产租赁的监管。目前,已完成282个租赁点年度租金价格评估,已对159个租赁点进行了公开竞租。其余租赁点也正在逐步清退,分类实施公平竞争租赁。

      整改成效:非经营性资产公开租赁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各项管理正逐步规范。

      (3)针对个别局属幼儿园领导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存在滥发钱物、费用报销把关不严、基建采购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已完成部分整改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9号)和《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意见》(川机管发〔2016〕12号)、《四川省直属机关婴幼儿园园务公开办法》(川机管发〔2016〕61号),严格杜绝滥发钱物、费用报销把关不严、基建采购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加强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的通知》,制定了《财务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三是深入开展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实行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备案制,并适时开展了现场检查。五是筹备2017年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各单位内审工作经费已纳入预算。

      整改成效:个别局属幼儿园滥发钱物、费用报销把关不严、基建采购不规范等问题已被严肃查处,幼儿园各项财务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够严格,选人用人行为不够规范方面。

      1.“局机关选人用人有关制度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有关制度要求。

      整改措施:一方面,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和省委干部选任“1+5”文件精神,准确把握七项原则、六个基本条件、七个基本资格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重要环节工作,全面掌握其基本内容和规范程序,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另一方面,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局党组2016年2月印发的《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川机管党组发〔2016〕12号)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特别是对民主推荐环节中个别谈话推荐程序作出了明确要求。目前,修订后的《办法》已经9月1日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并印发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目前正在制定《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已形成送审稿。

      整改成效:局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2.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有关制度要求。

      整改措施:一是坚决贯彻省委“六个重视选用”、“六个坚决不能用”、“六个坚决调整”,坚持“好干部”标准和“四不唯”,鲜明“三重”用人导向,大力选拔“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好干部。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省直部门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加强干部队伍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掌握干部人才需求和干部交流意向,对重要岗位、关键岗位和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有计划地进行调整分工或轮岗交流。为进一步培养锻炼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和适应工作需要。截至目前,配合省委组织部推荐考察1名副局长、1名巡视员、1名副巡视员的选拔任用工作;组织开展7名正处级干部、2名副处级干部、1名幼儿园园长和5名副园长选拔任用工作;轮岗交流干部6名。三是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拓宽培训渠道,创新培训方式,依托党校组织干部调训、邀请专家专题辅导、利用高校资源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今年以来,按要求已组织调训干部11名,9月下旬委托浙江大学举办四川机关事务管理干部领导力提升培训班,市(州)、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省局机关、局属单位66人参加培训。四是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通过公招、遴选、选调和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等方式,充实干部人才队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今年以来,局属6所婴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2名,已办理手续;局机关面向基层遴选公务员4名、接收军队转业干部3名。

      整改成效:选人用人导向更加鲜明,干部队伍结构更加优化,干事创业的激情得到激发,干部职工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

      3.执行选人用人制度规定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有关制度要求。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把握任职资格条件,坚持《条例》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重点对任职年限、文化程度、年度考核、任职资格考试、履职条件和党风廉政等情况严格把关,确保人选符合选拔任用各项资格条件。二是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按照《条例》关于干部提拔任职时的民主推荐,可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再进行会议推荐的精神,整改以来,局党组开展的3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均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和程序。三是严格落实组织考察要求。综合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干部平时一贯表现,考察组研究提出拟选拔任用职位考察对象的人选建议,形成书面报告,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发布考察预告和考察对象公示,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采取个别谈话、查阅干部档案、实地走访、了解廉洁自律情况和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了解,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对未经组织考察的,不得提请局党组研究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四是严格执行干部提拔任用有关规定报批手续。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须向上级报告的,严格按相关规定和要求,事前书面报告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再组织进行。

      整改成效:严格规范局选人用人任职资格条件、民主推荐程序、组织考察要求、提拔任用有关规定报批手续等,各项制度执行更加有力。

      认真办理巡视组反馈的信访问题,对相关信访举报进行了调查核实,聘请审计机构对有关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了党纪政纪处理,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

      认真落实巡视组建议意见。强化对局属事业单位尤其是统建中心、国资中心、幼儿园等的监管指导,压实单位“一把手”的“一岗双责”,加强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促进工作规范,提升服务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把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深入分析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找准问题根源,切实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制度措施;注重新制度与现有制度的衔接,该完善的尽快完善、该废止的及时废止,着力构建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实际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各项制度措施,将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以有效的制度约束,防止和杜绝有关问题的发生。

      (三)进一步坚持从严从实,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纪委执纪监督问责,聚焦中心任务,切实履行党内监督职责。

      (四)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转化整改成果。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以强有力的督促检查措施,推动各项整改目标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将整改工作与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实现“西部领先、全国一流”工作目标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发展的动力,促进机关事务事业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761466;电子邮箱:51237585@qq.com

      中共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2016年12月15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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