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四川省入境旅游奖励办法(送审稿)征求意见公示
为推动我省入境旅游发展和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意见》(川府发〔2013〕42号)等有关精神,我单位开创了入境游市场的宣传营销新思路,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企业主体的作用,联合四川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入境旅游奖励试行办法》,已于2015年1月印发并向社会公布。按照该试行办法第五章第十四条规定,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为2015年至2016年两年。
为了持续鼓励境内外旅游企业积极参与到宣传推广营销四川旅游,我单位会同四川省财政厅正在对试行办法进行修订。现就四川省入境旅游奖励办法(送审稿)网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请于2017年1月7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联系方式:
1、信函请寄至: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四川省旅
游发展委员会市场处,邮编:610021
2、传真:028-86702691
3、电子邮箱:157753306@qq.com
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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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入境旅游奖励办法(送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