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政务云测评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四川省级政务云建设,准备对省级政务云建设开展第三方测评。有意向的单位请于11月22日17:00时前与省政府办公厅信息技术中心联系。
联系人:刘伟;联系电话:86604886。
基本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政务云平台测评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信息技术中心
2016年11月17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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