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6年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考核工作的公告
按照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1号)的有关规定,根据我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发展需要,四川农业厅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凡拟在四川省境内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理论或驾驶教练教学工作并符合本公告所列报名条件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农机监理在编在岗人员除外)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省农业厅组织的理论教员或教练员考核。
二、报名条件
(一)理论教员报名条件:具有农机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农机或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教练员报名条件:持有拖拉机驾驶有效证件,具有相应机型5年以上安全驾龄,并持有拖拉机驾驶中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三、报名材料
(一)理论教员报名材料:
1.经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的《四川省拖拉机驾驶培训理论教员考核报名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非农机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农机或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经历证明(一式三份);
3.近期1寸免冠彩照4张(其中3张分别粘贴在申请表上)。
(二)教练员报名材料:
1.经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的《四川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练员考核报名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驾驶证、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原持有拖拉机驾驶证,后转为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原办理拖拉机驾驶证的档案复印件并加盖发证机关的印章(一式三份)。
3.所在地县级农机监理机构出具的安全驾驶年限证明(一式三份)。
4.近期1寸免冠彩照4张(其中3张分别粘贴在报名表上)。
四、报名程序
报名人将报名材料一式三份报当地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初审。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对初审合格的,交由市、州农机化主管部门汇总填入《XX市州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考核报名汇总表》,连同每个报名人的相关材料于2016年10月20日前提交至四川省农机监理总站(成都市武侯祠大街3号,邮编:610041)。联系人:戴静(028)85505981、13678023607。
五、考核组织
考核科目分为理论科目和技能科目。省农业厅将聘请农机系统和大专院校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和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考核组实施考核工作。
(一)理论科目考核内容及方式:理论考核为理论教员、教练员考核的共同科目。参照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有关要求,其考核内容主要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法规、拖拉机及其配套农具的总体构造、性能与工作原理、维护保养、故障排除、操作规程等相关知识。理论考核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考试时间为60分钟。总分100分,80分为合格。具体应考内容可参考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编印的《农机安全法规与相关知识必读》。
(二)技能科目考核内容及方式:理论教员技能科目考核,主要是考核理论教学能力,采取现场示范讲课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20分钟;教练员技能科目考核,主要是考核实际驾驶操作能力,采取场地倒桩驾驶、挂接配套农具等进行。
(三)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考核报名审查工作。
特此公告。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