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四川省生态旅游示范区名单的公示
依照《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6362—2010)等标准与管理办法,在创建单位自评、申报、市(州)初评基础上,经省旅游局、环境保护厅、林业厅联合组织旅游、环保、林业方面专家检查评审,2015年度拟认定天台山国家森林公园等13家单位为“四川省生态旅游示范区”,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16年元月11日—2016年元月17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1443533437@qq.com ,617489734@qq.com ,178428488@qq.com)或电话(028-86702332,80589028,83226099)提出意见。
四川省旅游局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四川省林业厅
2016年1月11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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