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关于2015年国家汉办外派教师报名的公告

  • 2015年03月23日 17时04分
  • 来源: 四川教育网
  •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凝聚社会优秀专业人才参与孔子学院建设,进一步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促进中外人文交流与合作,根据各国孔子学院(课堂)和大、中学校需求,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以下简称“国家汉办”)现公开招聘2015年外派教师。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对象

      1.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

      2.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优秀回国汉语教师志愿者。

      3.具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条件

      1.热爱国际汉语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有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一般在60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3.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其中,到外国大学和中学任教者,须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

      4.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

      5.能熟练使用申请赴任国语言或英语;

      6.符合外方教师岗位要求;

      7.具有2年以上教学经历;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教学岗位与驻外任期

      以孔子学院(课堂)和外国大学及中学汉语教师岗位为主。有关具体要求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查询。任期一般为2-4年。

      四、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2日-4月8日。

      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注册报名,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或《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证书》;或《孔子学院总部国际汉语教师证书》(成绩单)。

      2.资格审查

      国家汉办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审核结果将于4月20日前通知申请人。

      3.选拔考试

      申请人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主要为汉语专业知识、教学技能、中华文化传播与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通过《孔子学院总部国际汉语教师证书》考试者免笔试。考试时间定于4月24日至26日。其他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录取培训

      考试合格者需按要求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函等书面材料。

      对于所在单位不同意,且本人意愿坚决者,可直接与国家汉办联系,以便国家汉办出面商议。暂无工作单位者,个人履历材料直接提交国家汉办。

      录取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时间定于7月中旬举办,共3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申请人派出岗位将参照申请人所报志愿,并与外方协商确定。派出前,培训合格者需与国家汉办签订《外派教师任教协议书》。

      五、待遇

      派出教师生活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执行。教师赴外任教期间,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方式不变。国外任期结束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六、注意事项

      所报信息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相关资格,并上网公示。

      相关事宜由国家汉办负责解释,联系方式:

      电话:010-58595735/5737/5740/5741/5711/5905/5908/5909/5911

      传真:010-5859590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9号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师资处(邮编:100088)

      邮箱:shizi@hanban.org

      

      四川省教育厅联系方式:

      028-86142943 冯宇骐

    四川省教育厅

      2015年3月20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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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5年国家汉办外派教师报名的公告

  • 2015年03月23日 17时04分
  • 来源: 四川教育网
  •   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凝聚社会优秀专业人才参与孔子学院建设,进一步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促进中外人文交流与合作,根据各国孔子学院(课堂)和大、中学校需求,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以下简称“国家汉办”)现公开招聘2015年外派教师。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对象

      1.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

      2.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优秀回国汉语教师志愿者。

      3.具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条件

      1.热爱国际汉语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有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一般在60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3.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其中,到外国大学和中学任教者,须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

      4.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

      5.能熟练使用申请赴任国语言或英语;

      6.符合外方教师岗位要求;

      7.具有2年以上教学经历;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教学岗位与驻外任期

      以孔子学院(课堂)和外国大学及中学汉语教师岗位为主。有关具体要求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查询。任期一般为2-4年。

      四、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2日-4月8日。

      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注册报名,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或《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证书》;或《孔子学院总部国际汉语教师证书》(成绩单)。

      2.资格审查

      国家汉办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审核结果将于4月20日前通知申请人。

      3.选拔考试

      申请人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主要为汉语专业知识、教学技能、中华文化传播与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通过《孔子学院总部国际汉语教师证书》考试者免笔试。考试时间定于4月24日至26日。其他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录取培训

      考试合格者需按要求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函等书面材料。

      对于所在单位不同意,且本人意愿坚决者,可直接与国家汉办联系,以便国家汉办出面商议。暂无工作单位者,个人履历材料直接提交国家汉办。

      录取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时间定于7月中旬举办,共3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申请人派出岗位将参照申请人所报志愿,并与外方协商确定。派出前,培训合格者需与国家汉办签订《外派教师任教协议书》。

      五、待遇

      派出教师生活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执行。教师赴外任教期间,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方式不变。国外任期结束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六、注意事项

      所报信息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相关资格,并上网公示。

      相关事宜由国家汉办负责解释,联系方式:

      电话:010-58595735/5737/5740/5741/5711/5905/5908/5909/5911

      传真:010-5859590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9号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师资处(邮编:100088)

      邮箱:shizi@hanban.org

      

      四川省教育厅联系方式:

      028-86142943 冯宇骐

    四川省教育厅

      2015年3月20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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