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语言文字工作科研课题立项和推荐国家语委2015年度科研课题名单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启动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科研立项和遴选推荐国家语委2015年度科研课题的通知》(川教函〔2005〕66号)精神,省语委办于近日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拟对符合本次科研课题立项要求的10个申报项目(见附件)予以省级立项,其中排序前4名的科研课题将报送国家语委,申报2015年度国家科研课题,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期间,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具实名向四川省语委、省教育厅语委办公室反映。公示期满,省语委、省教育厅将正式行文立项和向国家语委推荐。
四川省语委办公室:028—86128201、86111037
四川省语委 四川省教育厅
2015年3月9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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