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的比选公告

  • 2015年11月05日 10时54分
  • 来源: 四川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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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局《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四到县”制度执行情况、深化扶贫资金使用精准性情况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我局拟委托第三方完成该项工作,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中介机构前来参加比选。

      一、工作内容

      (一)工作目标

      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四到县”制度执行情况、深化扶贫资金使用精准性执行现状进行调查,查明存在的问题、剖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深化扶贫资金使用精准性的办法、对策及建议,以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扶贫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项目申报立项、审批是否公开、公平,是否规范、合法。

      2.评价资金分配、安排是否合规、有效,资金拨付是否及时。

      3.评价资金使用是否精准用于扶贫对象,资金整合是否合理、有效。

      4.评价“四到县”制度的是否做实落地;扶贫目标任务是否有效完成。

      二、工作安排与限价

      (一)工作安排

      1.现场评价。对通江县、青川县、叙永县和乐至县进行现场评价,11月30日前完成。

      2.报告形成。12月25日前完成。

      (二)限价

      总价控制在15万元以内。

      三、参选资质条件

      (一)单位基本条件

      1.总部须是注册地在成都市;

      2.注册资本金在30万元及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及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件;执业三年以上,并在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4.具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评估师5人以上;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项目主要人员资格条件

      1.近年有从事扶贫资金相关审计或评估工作;

      2.项目主要人员有在国家审计机关中从事经济责任审计的经历;

      3.熟悉农业项目和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和要求。

      (三)参选文件内容

      1.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工作报价。

      四、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5年11月9日上午10:00之前。

      地点: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14室(成都市光明巷9号)。

      参选文件一式四份。逾期不予受理。

      五、项目比选

      (一)项目及标准

     

     

     (二)比选时间

      2015年11月10日上午9点。

      (三)比选地点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王丹(028-86788739,13982078377)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5年11月2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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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的比选公告

  • 2015年11月05日 10时54分
  • 来源: 四川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网站
  •   根据我局《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四到县”制度执行情况、深化扶贫资金使用精准性情况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我局拟委托第三方完成该项工作,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中介机构前来参加比选。

      一、工作内容

      (一)工作目标

      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四到县”制度执行情况、深化扶贫资金使用精准性执行现状进行调查,查明存在的问题、剖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深化扶贫资金使用精准性的办法、对策及建议,以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扶贫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项目申报立项、审批是否公开、公平,是否规范、合法。

      2.评价资金分配、安排是否合规、有效,资金拨付是否及时。

      3.评价资金使用是否精准用于扶贫对象,资金整合是否合理、有效。

      4.评价“四到县”制度的是否做实落地;扶贫目标任务是否有效完成。

      二、工作安排与限价

      (一)工作安排

      1.现场评价。对通江县、青川县、叙永县和乐至县进行现场评价,11月30日前完成。

      2.报告形成。12月25日前完成。

      (二)限价

      总价控制在15万元以内。

      三、参选资质条件

      (一)单位基本条件

      1.总部须是注册地在成都市;

      2.注册资本金在30万元及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及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件;执业三年以上,并在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4.具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评估师5人以上;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项目主要人员资格条件

      1.近年有从事扶贫资金相关审计或评估工作;

      2.项目主要人员有在国家审计机关中从事经济责任审计的经历;

      3.熟悉农业项目和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和要求。

      (三)参选文件内容

      1.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工作报价。

      四、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5年11月9日上午10:00之前。

      地点: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14室(成都市光明巷9号)。

      参选文件一式四份。逾期不予受理。

      五、项目比选

      (一)项目及标准

     

     

     (二)比选时间

      2015年11月10日上午9点。

      (三)比选地点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王丹(028-86788739,13982078377)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5年11月2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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