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为贯彻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规范、有序执行食品经营许可制度,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6年6月1日起,我省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将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实施意见的规定执行,并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全省统一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前,仍沿用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为过渡期,此期间办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截止于2018年9月30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30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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