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化厅关于同意五国欢乐大马戏团来川演出的批复
川文市函〔2014〕68号
德阳市杂技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举办“五国欢乐大马戏”演出活动的申请(德杂文〔2014〕3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俄罗斯、哈沙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干达五国演员共16人于2014年5月17日、18日在绵阳九州体育馆(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12号)参加由你公司举办的“五国欢乐大马戏”演出活动(共3场)。演出节目以批准的为准,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外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依法纳税,待取得安全、消防批准文件和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核发的该演出的《临时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后,方可演出。
此复。
四川省文化厅
2014年4月23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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