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四川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领取的公告(第6号)
依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3号),现就2014年四川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领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14年12月31日公布,考生从12月31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查询本人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按照《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2014年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226分,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204分。西藏自治区执业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90分,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29分。
三、资格申请
成绩达到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16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生成《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在网上预约资格审查时间,并于2015年1月16日前,至网上预约地市(州)考点提交申请表和审核材料。需要提交的材料应包括:
(一)《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应当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各市(州)考点在2015年1月16日前审核完毕,19日~24日将合格考生申请表和复印件材料送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复审。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四、审核结果查询
2月10日以后,考生可通过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查询审核结果,也可在省农业厅网(www.scagri.gov.cn/)查询审核合格人员名单。经审核合格的,由四川省农业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五、资格证书领取
经审核合格的考生,于2015年3月16日至3月28日,凭本人身份证在各县(市、区)兽医主管部门领取资格证书。
四川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