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四川省第二十一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名录的通知
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规定,我厅组织相关检测机构,对各地申报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进行了检测,并组织专家根据有关标准对检测结果进行了评审,经2014年12月5日省农业厅厅务会审议通过,认定第二十一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10个、面积193733.73公顷,现将名录予以公布(见附件)。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的证后监管,进一步抓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
四川省农业厅
2014年12月8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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